儿童食品消费提示

28.05.2015  17:23

  为保证儿童饮食安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强化儿童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的同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5年4月至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儿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本次监督抽检共抽检生产和消费领域儿童食品424批次,合格421批次,不合格3批次,总体合格率99.29%。

  本次抽检的儿童食品种类包括:膨化食品、焙烤食品、乳制品、糖果、饮料、果冻、冷冻饮品、蜜饯等,既抽检了预包装食品,也抽检了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抽检地区包括:武汉、宜昌、荆州、荆门、仙桃、襄阳、孝感等11个市州,涵盖了大中小城市、县区、乡镇。抽检场所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饮品店等。

  3批次不合格食品为焙烤食品,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菌落总数)和食品添加剂,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严重食品污染问题。具体抽检信息发布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5年第三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针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尽快核实,责令生产企业召回,销售者下架,对问题食品销毁。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儿童食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食品选购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谨慎购买小摊点特别是流动摊贩所售食品。

  (二)尽量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谨慎购买小作坊生产的散装食品。

  (三)购买食品时“三看”:一看食品包装是否干净、有无破损、字迹是否清晰;二看食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应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三看食品感官性状,是否有变质、发霉、破碎以及杂质等影响食用的现象。

  (四)购买后尽快食用。食品购买后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包装一旦打开,尽量在短期内食用完毕。

  (五)注意食品的贮存条件。部分食品需要冷藏或冷冻贮存,购买后要尽快按包装上的要求贮存。

  祝小朋友们节日快乐!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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