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局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促服务提速增效

16.07.2015  16:03

  一是完善督查制度,健全领导机构。制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考评细则,详细地规定了考评和督查内容、领导责任、督查程序和评分方法等,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目标督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日常工作的督查考评;进一步完善平时考核机制、领导督办机制、预警机制、专项督查机制,强化对目标执行过程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工作目标责任“到人到位”。

  二是明确考核目标,重点工作层层分解。在考核核内容和指标的制定上,坚持做到“三结合”,即把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基层评价相结合,切实做到从宏观上反映全局工作,又能从微观上突出重点工作。

  三是逐月分解目标,强化事中督查。严格实行“每周检查、每月通报、半年考核、年终汇总”的办法,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定期督查通报,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根据重点岗位目标任务,将各单位的全年工作任务逐月分解,建立督查台帐。每月底定期召开局长工作例会,由分管局领导汇报任务完成情况,时时跟踪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个月工作计划,将细化后的工作落实到股室负责人,逐月督查通报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严格兑现奖惩,整体推进工作。在年终考核时,注重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指标落实注重贴近工作实际,  考核过程注重民主评价,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执行。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依据逐月的目标督查结果,年底组成专班下基层对照年初各单位工作目标,通过听报告、查资料、实地抽查和开座谈等形式,逐条逐项现场考核评分。同时考核结果在全系统公开通报,并和年终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挂钩,依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