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卡未续费作废 金色港湾小区物业停车规定引质疑

22.10.2015  15:58

2013年后买车人停办月卡,2013年前办月卡没再续费的业主,车辆不能再停小区内,进小区只能临时停一下,收费要比办理月卡业主高很多。最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色港湾小区业主向本报投诉物业公司停车新规。

金色港湾5栋业主谢先生说,2005年他在该小区买了一套房并办了2张停车月卡,每车每月停车费150元。2012年他将房屋租给一无车租户,租户没继续缴纳月卡停车费。今年他从汉口搬回该房,发现自己的停车卡已作废。物业工作人员说,停车卡从2013年开始停办,以前办的月卡如没续费不能再续费,如要停车只有按临时停车标准收费,2元/小时。他只得将车停在外面马路上。谢先生说,他花几十万买的房子,现在连车都不能停进来,令他感觉自己像租户。

13日,该小区管理方心港物业公司客服主管程女士说,小区停车位紧张,公司停办月卡。该公司领导决定一周内给出解决方案。

昨日上午,程主管告诉记者,目前依然不能办理月卡,未交费的月卡也不能续费。昨日下午,该公司负责人王经理称,小区停车位紧张,常发生车辆碰擦事故,因此他们规定2013年后购买新车的业主不能办理月卡,车也不能进入小区,临时停车太长将通知车主离开小区。

王经理说,因停车问题很多业主感觉不公平。他们也不想收这个钱,但是需探索出更好的办法。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局物业科负责人李先生说,先买车的业主可办卡进小区,后买车的业主不能进小区,确有失公平。但小区停车位紧张也是个难题,相关法律又没细化,小区停车位满了该怎么管理没有规定,各物业公司管理起来也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