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违停回小区停车增多 租金飙升业主叫苦不迭

27.01.2015  14:49

  前不久,武昌蓝晶绿洲小区物业发出一则通知,小区地下停车场只卖不租,每个车位售价为15万元,该消息让这个入住才100户左右的新小区“炸了锅”,众多业主多次找到物业公司讨说法。近一段时间以来,武汉多个小区接连发生业主堵门抗议开发商逼买停车位事件,引发各方争议。小区停车究竟有多难?连日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1.为免贴罚单车主回小区停车

  家住南湖文馨街一小区的汪先生因为停车,生出许多郁闷。

  汪先生告诉记者,他住在小区最外面,为了节省停车费经常停在马路边上,可是最近警方加大了查违停的力度,汪先生吃了不少亏,“早晨贴一次,下午贴一次,躲都躲不过”。有一次,汪先生东西忘在家里,开车回家拿东西,几分钟下楼就发现被贴了一张罚单。

  汪先生痛定思痛,决定将车停进小区,可是找车位又是件难事。晚上7时以后,小区里的车位就被占满了,要是再晚点就只能设法“见缝插针”。不少人还因为抢停车位生矛盾,甚至拳脚相向。汪先生回忆,一次晚上8时开车回家,在小区里找了40多分钟停车位,却一无所获,最终只得又将车停在了马路边。

  这样的事情不是个案,12月17日晚上8时许,记者在武昌汉飞又一城小区看到,该小区大门内外两侧停满了数十辆私家车,原本宽敞的出入口仅因为车辆乱停的挤占,仅容得下一辆小车勉强通过。而在该小区内,划线的路面停车场数量明显过少,大部分行车道两侧均竖起了铁护栏,不少车辆直接停在行车道上。在一些单向通行的居民楼出入口,虽然只有一股车道,但路上却停了一排私家车,如果后面停的车不挪走,其他车辆就只能一直被堵在最里面。“以前没有这么多车,现在警方查得严了,都赶进来了!”小区业主朱先生说。

  2.小区停车难 停车租金水涨船高业主难承受

  停车位一位难求,停车租金也水涨船高。

  家住汉飞又一城的业主李先生有一辆二手轿车,原本也停在路边,但是几经处罚后,决定在物业办一张月卡。“虽然一个月300元,但是相比一次200元的罚款还是要好些!”可李先生找到物业,对方却摆手称,月卡已经卖完了,只能在小区临时停车。“一天停下来就要30元,一个月就要接近1000元,实在无法承受”。

  同样,在南湖大华公园世家小区,物业人员表示,由于小区每户业主家里都有车,车位明显供不应求,现在办理小区停车卡要排队,目前已经排了300多号了,“就算等一年都不一定可以等到停车卡”。

  在不少小区,停车费的“涨声”也逐渐响亮。昨日,记者在保利中央公馆物业公司,一名物业经理表示,要办卡赶紧办,元旦后将涨价。记者调查中还发现,不少开发商瞅准时机,售卖停车位。

  “为了一个线框框,就要17万!”虽然已经决定要买停车位,但家住东湖华侨城的詹先生还是心有不甘,但是开发商言之凿凿,称停车位是稀缺产品,将来必要涨。另一方面一个停车位就相当于一辆车钱,对于一个刚花巨资买了房的工薪族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当他咬牙拿出钱要买车位时却发现,一期发售的50个停车位很快被抢光。

  3.卖比租赚钱不少车库“只卖不租

  面对有钱、任性的业主,不少开发商发现卖车位比租更容易回笼资金,便打出地下车库“只卖不租”的旗号。在武昌广八路的一小区,小区内很多车子都停到了马路上,而地下车库却是空的。业主刘先生想去租一个车位,却得知“车位只卖不租”,售价十三四万元一个。“我们小区有1124户,只建了500多个车位,现在是车多位少,车位不怕卖不出去。”售楼部一工作人员称。

  开发商为何热衷“卖车位”?一位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说,销售车位可以很快回笼资金,而出租车位则要花更多时间、人力去管理。

  此次调查中,记者发现不少开发商售卖的车库并无“两证”。在保利中央公馆,销售人员明确表示,此次销售的100个停车位没有产权,属于人防工程,不计入业主公摊,售卖的是70年的使用权,但使用权可以转让。同样,在华侨城,业主花接近20万元购买的仍是70年的使用权。

  武汉市房管局物业科一负责人表示,除了规划车位可以合法租售外,目前各小区“出售”的车位主要都是人防车位,这类车位不能买卖,不能取得产权证。但可以通过“长期租赁合同”来实现销售。对此,开发商的理由是,《人民防空法》规定了人防工程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人防部门人士称,现在小区将人防工程改作地下停车场的现象非常普遍,只要得到人防部门批准就是可以的,但《物权法》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 追问

  小区停车难 业主怎么办

  即使“只卖不租”,小区停车位也面临“僧多粥少”的局面,那么开发商为何不多建一些停车位?南湖一小区的开发商向记者坦言,“出售车位利润不高,出租回收成本周期太长,所以地下车位能不建就不建,地上车位能少建就少建”。

  小区业主面临停车难该怎么办?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戈仁锋律师认为,车位是作为小区配套设施存在的,开发商“只售不租”涉嫌侵害业主优先选择权。“这种做法明显有违《物权法》的‘满足业主需要’精神,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开发商对停车位是租是售,应与业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中科院武汉分院城市交通管理研究所所长胡润州说,解决小区停车难,可考虑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或在小区修建立体车库等办法。

  ■ 背景

  车量增长快车位缺口大

  交管局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79万多,逼近180万。与火爆的车市相比,武汉市停车位的增长速度显得十分“缓慢”,数据显示,武汉市共有停车场2600多处,停车泊位27万多个,停车泊位缺口日益增大。而且,已建成的地下停车库由于价格原因,使用率不高,已建好的车库被挪作他用比较普遍。

  “道路拥挤和停车难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只能解决缓解交通拥堵的主要矛盾,减少机动车出行率。”武汉市交管局一名负责人表示,他并不否认近期出现的物业兜售停车库、停车费涨价与严管违停有关,但他认为这是规范管理的必由之路。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