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审判监督工作规律的研究,做实审判监督工作——省法院召开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

19.04.2021  12:05

4月14日下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法院机关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审判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审判监督工作。

游劝荣院长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新形势新时代审判监督职能的认识,加强对审判监督工作规律的研究,做实审判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审判监督队伍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努力推动审判监督工作实现新发展。

游劝荣院长指出审判监督作为一种特别的、非常态、具有终结性特征的审理程序,是人民法院依法纠错、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制度设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位极其重要。审判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方位感、责任感,履行好审判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审判监督工作水平。特别是要注重通过具有典型意义、示范意义的监督审理工作,真正实现好审判监督程序的纠错功能,切实发挥好审判监督程序的警示功能,做到审理一个案件,影响一片、警示一方,不断提升审判监督的穿透力和导向力。

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游劝荣院长强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进入司法诉讼的各类矛盾、纠纷审理工作呈现出许多新变化、新特点,给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和挑战。要紧密贴近审判实际,紧密结合案件实际,科学分析案件态势,研究把握审理规律。要加强审理工作深层次、具体化研究,把审判监督工作落实在一件件个案审理中,体现在制度的刚性约束和硬性约束中,融入到审判工作的信息化处理、智能化处理中,努力把审判监督工作做得更加细致深入。

要在影响和制约审判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和发展。在发挥人民法院自身工作主动性、自觉性的同时,要充分借用外力、善于借助外力推动审判监督向前发展。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结合民商事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在民商事领域加强检察监督的路径和办法;案件审理要保障律师正确意见进入审判决策,裁判文书中要辩证分析律师的辩护意见,更加充分、更加严谨地进行释法析理,强化裁判的法理和逻辑,保证裁判的公正和信赖;抓紧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落实落地,更好地借助和发挥律师的专业水准与职业素养,预先疏导申诉、前端诉源清理,减少百姓讼累、节约司法资源;积极依托巡视整改、司法巡查、审计监督、教育整顿等各种强力监督,自觉接受工商联、行业协会、企业等社会监督,刀刃向内、较真碰硬,处理一批涉营商环境的负面典型案例,努力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要更好地发挥和运用审判监督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敢于纠错、及时纠错、全面纠错,对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在抓好纠错整改的同时,对查找、发现的违反程序办案、违反规定办案,以及“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等线索,同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调查处理,真正发挥好审判监督的“宪兵”功能,推动审判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游劝荣院长要求要全面加强审判监督队伍建设。审判监督部门担负着审判、监督双合一职能,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执行更严的要求,履行好监督法官、监督案件职能。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部署,切实加强审判监督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和梯次配备,加强审判监督法官培养、培训,夯实理论功底,锤炼实务本领,不断提升审判监督队伍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座谈会。省法院副院长周佳念,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分别提了工作要求,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