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揽活”办假证骗5万元换来4年班房

25.11.2015  16:23

          朱某曾因盗窃被判刑,在缓刑期内,他假冒警察,办假驾驶证骗得5万余元。记者昨悉,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判决朱某犯诈骗罪,与其所犯盗窃罪合并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13年7月,20岁的朱某在QQ群里聊天时说自己是警察,同在QQ群里的小杜称自己想考驾照,就跟朱某聊了起来。朱某告诉小杜,自己在交警支队工作,可帮小杜免考办驾照。为取得小杜信任,朱某穿着假警服与小杜视频聊天,并出示了警官证。

        随后,两人在网上商定了办驾照的价格。朱某随即在网上联系了做假证的人员,由小杜提供资料,为其办了一张假驾驶证。见识了朱某的“能力”后,小杜先后拿出2万余元,找朱某办了5张驾驶证。实际上,朱某的警官证、警服都是从网上买的,是假的。他冒充民警,共办理了9张假驾驶证,骗得58479.09元。

        2013年9月,小杜发现网上无法查到请朱某办理的驾驶证信息,要求朱某退钱。朱某又伪造了一份证明,称交警支队一个月内归还4.4万元,小杜拿走了朱某的警官证等物离开。朱某见无法还钱,就买来农药灌入饮料瓶,以备不时之需。当年11月,小杜再次来要钱,朱某喝下农药,小杜等人只好把他送进医院,警方等朱某病情得以控制后将其抓获。

        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朱某在2013年1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随后,法院判决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其所犯盗窃罪合并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朱某所得赃款58479.09元继续追缴。

  法官说法

        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朱某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朱某认为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因为朱某伪造公文印章是为了达到骗取财物目的而采用的手段。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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