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赌债挟持女儿 被判绑架罪获刑六年

10.08.2015  21:53

          郑某为偿还因吸毒、赌博欠下的债务而向女儿要钱,在遭到女儿拒绝的情况下竟然持刀挟持女儿,所幸被公安民警及时制止。近日,该郑某被硚口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2000元。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郑某因吸毒、赌博欠下债务,将自有住房变卖后的一半款项用于还债,其余一半按照约定交付给其女儿小郑。后来郑某多次向小郑索要余款还债,小郑未予理睬。2014年8月14日上午,被告人郑某来到其女儿家砸门,待女儿母亲文某开门后,持菜刀冲到女儿小郑的卧室将小郑挟持。文某见状报警,郑某遂将文某推出房门外,并关上屋内门窗和打开厨房内液化气罐阀门,欲与小郑同归于尽。公安民警接警后来到现场后同郑某交涉以稳定其情绪。当日中午,民警趁郑某不备破门进入室内将其抓获,并将小郑解救。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因家庭矛盾挟持女儿作为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其在绑架过程中未造成人质的伤害,其女儿小郑等家庭成员出具谅解书,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综合郑某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