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要设"信用红黑榜" 公开五年内信用信息

04.08.2016  10:06

  欠税的单位或个人,将上“信用黑榜”,在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担任企业法人等方面都会受限。武汉市发改委昨透露,《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1日开始施行。

  市发改委人士介绍,《办法》共7章38条,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的构成及分类、信息归集和披露方式、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内容,是我市第一个全面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和相关管理活动的政府规章。

  根据《办法》,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三大类。其中,自然人的失信信息有6大类,单位的失信信息有9大类,具体涉及欠缴税款、提供虚假材料、被监管部门处以行业禁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等信息。基本信息则包括可以识别信息主体身份的信息,以及各种资格资质、认证认可、行业信用等级等信息;其他信息涉及表彰奖励、志愿服务、慈善捐赠信息等。

  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自然人,行政机关在同等条件下可对其加以激励,比如提供便利服务、优惠政策、信用加分、优化检查频次等;而信用状况不良的单位、自然人将受到惩戒,惩戒措施包括被重点监管、限制、增加检查频次等。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中的不良记录披露期限为5年,披露期限从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中的不良记录形成之日起计算。

  市发改委人士表示,“信用武汉”网已上线,设置了诚信红黑榜,公示社会公开类信用信息,社会各界如需查询社会公开类的信用信息可登陆“信用武汉” 网(http://www.whcredit.net/cxwh/)进行查询。(记者符樱 通讯员米严青)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