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立法保护非遗 商业老字号优先纳入保护名录

30.03.2016  10:50

  荆楚网消息(记者 郑青)武汉首次为非遗保护立法,并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3月29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

   摸底”老字号技艺的存续状态

  武汉市的商业老字号多数已列入市级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是对商业老字号传统技艺的保护工作还有提升的空间。

  据此,条例(草案修改稿)增加条款:“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市老字号企业的传统技艺的存续状态展开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推荐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目录。

   非遗列入武汉旅游形象宣传

  有审议意见认为,应当将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市文化局和旅游局应当共同推进这项工作。

  根据审议意见,在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增加条款:“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旅游主管部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列为本市旅游形象宣传内容,支持、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园区)、文化生态保护村落(街区)和有条件的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单位开发旅游项目,引导旅游经营者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旅游产品。

   设专门机构 配足人手

  “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是当前非遗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有审议意见认为,目前非遗工作任务繁重,但却缺乏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为推动非遗工作的开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增加了:“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保护机构,加强专门人才培养和专业队伍建设。”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