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荣获“湖北省生态县”称号

16.04.2016  02:24

   近日,保康县被授予“湖北省生态县”称号(《关于授予神农架林区等4个县(市、区)“湖北省生态县”称号的通报》鄂环委〔2016〕1号),这标志着保康县正式成为襄阳市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县。

   近年来,保康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生态自觉,坚持绿色发展,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以省级生态县创建为载体,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新型工业和文化旅游业,全力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和自然资源保护,努力打造生态人居环境,初步走出了一条在青山绿水中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生命阳光的绿色新路。

   “湖北省生态县”荣誉称号的获得,不仅是对保康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更是一种责任的延续和新的鞭策。下一步,保康县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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