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多种形式宣传新《环保法》

30.01.2015  18:52

   新修订的《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提高全社会对新《环保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保康县把1月份定为《环保法》宣传月,并结合实际多措并举进行集中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开展学习培训。环保局将新《环保法》作为“环保课堂”的重点内容,由环保局主要领导带头对环保系统全体职工、重点企业负责人开展宣讲,逐条学习新《环保法》全文,对新《环保法》呈现的亮点进行解读,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讨论,全面了解和掌握新《环保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向党政干部和学校宣传。将新《环保法》纳入党校和中小学培训课程,对全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学生进行新《环保法》的培训,同时发放新《环保法》宣传手册,增强新《环保法》的渗透。

   公众互动宣传。一是发送宣传资料。编印新《环保法》知识读本10000本送往“四大家”领导班子、全县11个乡镇、县直各部门及企业,向全社会宣传新《环保法》;二是充分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等单位的网站、内部刊物、电子显示屏、宣传站牌、宣传栏,加大新《环保法》宣传的深度,通过与多部门的联动宣传,形成各行各业同发动、齐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1月6-8日出动7辆环境监察车组成宣传车队,张贴标语,沿城区和11各乡镇巡回播放新《环保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发放新法律读本、亮点解读等宣传资料,大造声势,提高了全民对新《环保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四是利用双休日在人员集聚较多地方——紫薇广场进行宣传,悬挂横幅标语10幅、制作宣传展板6块、设立咨询台5个、向市民发放新《环保法》宣传资料3000多份,庆祝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媒体广泛宣传。在《今日保康》开辟了新《环保法》宣传专栏,刊登新《环保法》全文及十大亮点解读,发表保康县环保局长葛方勤就新《环保法》答记者问;在保康电视台策划一期专访节目对新《环保法》特点、亮点、变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在有线电视开机画面中设置新《环保法》宣传画面和宣传标语;在公交车电视滚动播放新《环保法》宣传片和标语,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法制意识,提升了参与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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