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

27.08.2014  16:07


    7月下旬以来,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广明带领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保康县《水污染防治法》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调查期间,视察组一行听取了保康县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卫计局有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保康污水处理厂、保康楚烽化工有限公司、保康沃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保康县人民医院、保康县中心卫生院等企业污水处理情况,对保康县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下一阶段《水污染防治法》执行工作思路,与会代表对工业废水治理情况、医疗废水治理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及农村环境整治情况提出宝贵的指导意见,周广明主任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形成共识,严格执法,防止污染反弹,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为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提供高质量的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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