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加强涉财类侦查专项监督

01.09.2014  18:41

  本网讯(通讯员 陈勇 刘芳)8月22日,保康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职务侵占案中,发现侦查机关扣押涉案赃款未出具法律文书,遂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监督赃款退还受害人。这是该院7月以来对涉财类侦查措施开展专项监督以来,纠正的第3起案例,涉案资金110多万元。

  犯罪嫌疑人林某是一隧道建设负责人,2013年8月至9月期间,其利用职务之便将项目部钢筋卖给杨某,经鉴定涉案赃款达47万元。公安机关分别扣押林某、杨某40万元、7万元赃款,均未制作扣押清单。该院审查后,迅速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向侦察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及时将扣押赃款返还项目部,并将整改情况向该院作出书面回复。

  该院7月份对涉财类侦查措施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加大审查监督力度,有效促进侦查机关规范执法。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