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学生不能逃脱法律问责

19.10.2014  11:34

    最近,四川美院教授王小箭在餐厅强吻两名女生的照片曝光,舆论哗然。照片中很明显,当事女生有抵抗,而这一场景发生在一个餐馆大厅内,周围仍有不少食客。上传这几张照片的网友说,他在餐馆吃饭时看见王小箭多次对两女生进行身体接触,女性有反抗,但王“一直没有停止”。

  在一个舆论复杂的环境中,仅凭几张照片讨论某个事件的性质,是一种冒险。其实也可以倒过去说,一个普通人,要懂得互联网的特性,它会放大身体中的某一细节,让你成为某种符号。

  王小箭教授就成为了教育部新颁“红八条”的首位中枪者。“红八条”说,严禁高校教师与女学生发生不正当行为。这个规定在颁布时曾遭晒笑,现在看来有一定现实性,师生恋自不自由不好界定,从厦门、南京多起高校教师潜规则女生,在权力不对等的师生之间,潜规则的可能性确实要高于师生恋。

  但是,王小箭教授的行为止于对女学生的轻度潜规则吗?王教授自己应该是这样认为的。他既强吻了女生,居然还是在众目睽睽的餐馆大厅,他甚至也不认为是风化,只是“社交”。即便当晚他手书一封道歉信,但前两天王教授在公共场合露面的时候,还是与男女学生又搂又亲的“社交”。

  奔放的艺术系教授,社交方式并无诟病之处,因为抱他的男女学生没有反抗。照片中被强吻的女学生反抗了,不但躲闪,轻微反抗,还特别委屈,这就不是社交。“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妇女有亲密接触,属于性骚扰”,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的条款,也就是说,在摄像头的记录下,王教授违法了。

  将事件纳入刑责讨论范畴,不但王教授,围观群众也会觉得小题大作。但是,在潜规则在高校日渐严重的情况下,这种事情并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比如一直存有疑问的厦门大学博导吴春明“诱奸”女学生一案,近日也水落石出。厦大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决定开除其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同时媒体披露,吴春明“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承认了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

  这说明一旦纵容“叫兽”的骚扰,不仅不会令其回头,反而越走越偏。王教授免于刑责讨论的出路,在于当事女生出具证词,证明当时是出于自愿,并没有反抗。那么“骚扰”行为就不成立。但如果女生真有这样的证词,不更证明了处于权力弱势的一方,对权势的无奈与屈从吗?

  在性骚扰的百科解释中,有一个词叫“权势型性骚扰”,即有权势的一方以权谋色。大多数受骚扰的女性忍气吞声多源于此,但既然性骚扰是法律问题,若当事女生不自诉,公安机关也可以介入,以法论处,这样的事件一次两次,渐渐地方能减少权势型性骚扰。(鲁珊)

(见习编辑: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