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召开系统座谈会部署综合改革发展工作

31.12.2015  15:21

 

12月30日,省供销社举行座谈会,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发〔2015〕11号《决定》和鄂发〔2015〕22号 《意见》精神,交流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研究讨论《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听取对《“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部署综合改革及年度业绩考核等有关工作。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岚、杨杰参加会议。经发处处长(改革办主任)陈明科主持会议。

省社经发处(改革办)对《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和《“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合指处就综合业绩考核相关工作提出要求。武汉等17个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供销社汇报了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情况和深化综合改革成效亮点,英山县、沙洋县供销社作为改革试点县(市)作了交流发言,各地对进一步完善供销社综合改革体制机制和编制好系统“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建议。省社银丰集团、投资集团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

杨杰副主任作总结讲话。他分析了当前政策环境、市场机遇和自身优势,肯定了各地供销社积极争取支持,全面启动、加快出台本地改革文件和开展试点创新的优良作风、举措成效。他指出,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各地供销社对综合改革的认识有高度、推进有力度、创新有维度。下一步,要更加坚定信心,围绕“深化综合改革”这条红线,把住为农服务这条主线,守住通过改革加强而不是削弱供销社功能地位这条底线,结合实际全面推进。他要求,各地供销社要正确处理好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与突出本地特色的关系、文件出台进度与文件“含金量”的关系、试点先行与面上推广的关系,市州一级要争取在2016年2月上旬之前、县市区要争取在3月底之前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确保综合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他强调,各地要根据供销社新的为农服务功能定位,按照省社部署,加快编制“十三五”规划,做到“四个融合”:一是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及当地党委政府的“三农”工作部署相融合;二是与全国总社和湖北省“十三五”规划要求相融合;三是与谋划供销社主导产业的理念任务目标相融合;四是与储备实施一批产业支撑力强、市场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的工作要求相融合,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他要求,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关键阶段,要牢固树立项目兴社意识,将项目建设作为改革的重要抓手,重点谋划建设一批产业融合项目;要按照建设数量和建设标准要求,抓紧将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目标要求推进落实到位,各地供销社年底前搞好检查验收,省社组织抽检,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迎接省有关部门工作检查;要切实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经营和流通服务转型升级;要扎实开展好农村金融服务,拓展经营服务领域;要扎实推进行业扶贫、定点帮扶,提高供销社精准扶贫实效;要做好统计等各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服务好综合改革。

省社各出资企业、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省社经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