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

30.05.2014  03:44

 
 
各市、州、县供销社,省社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总社2013年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和联网直报工作要求,为全面、及时、动态地反映全省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及为农服务情况,为有关部门及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了解情况、制定政策、进行业务指导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经省社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统计联网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3年统计报表制度修订说明
      (一)调整统计报表
      取消“(0010)全国供销合作社大中型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新增“(0010)全国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情况表”(总社网上联网直报系统表号标识为(0011))。
      调整后的表样如下(前面数字为表号):
      (0001)全国供销合作社总值经营情况统计表
      (0002)全国供销合作社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统计表
      (0003)全国供销合作社县及县以上机关基本情况表
      (0004)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基本情况表
      (0005)全国供销合作社法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0006)全国供销合作社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0007)全国供销合作社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表
      (0008)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0009)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服务情况表
      (0010)全国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情况调查表
      (二)修订统计指标
      1.增加部分指标
      (0001)表增加“电子商务销售额”、“电子撮合交易额”。
      (0002)表增加“其他”类别。
      (0004)表增加“四、网点情况”。
      (0005)表增加“是否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方式”和“五、产业类别”中增加“农贸市场”。
      (0009)表增加“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增加“(0010)全国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情况调查表”。报表包含七方面的内容:基本情况,机构类型,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情况,小额贷款公司情况,担保公司情况,农村资金互助社情况,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的专业合作社情况。
      2.删除部分指标
      (0001)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经济更加具有活力,供销合作社商品代购代销的规模越来越小,并且该指标内涵已经发生变化。因此,不再分类具体反映,删除该表中“商品代购代销额”和“其中:农副产品”指标。
      (0005)表:由于国家统计局已没有“合作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指标,并且供销合作社该类企业数量很少,因此删除该表中的“合作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指标、“综合销售总额”及其子指标“本月销售总额”和“本年度一至本月累计销售总额”指标。
      (0008)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进行工商登记,以取得法人资格,因此删除该表中“是否经工商登记”指标。
      (0009)表:“商品基地”中“销售收入”与“帮助农民实现收入”指标近似,因此删除该表中“销售收入”指标,保留“帮助农民实现收入”指标。
      3.修改部分统计指标
      为更加准确地掌握连锁企业的经营情况,方便填报,删除(0005)表”中“八、连锁企业情况”的“4.连锁销售额(本年度累计至本月)、农资类销售额和日用消费品类销售额”指标,该指标在(0001)表中进行反映,因此在(0001)表中增加“其中:连锁销售额”、“其中:农资类连锁销售额”和“日用消费品类连锁销售额”指标。
      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2012)的要求,将(0001)表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的“”和“县以下”两个子指标调整为“城镇”和“乡村”两个指标。
      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2012)的要求,规范(0001)表部分统计指标的名称,将“批发零售贸易业”修改为“批发和零售业”,将“消费品零售额”修改为“零售额”,将“餐饮业营业额”修改为“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将“商品交易(批发)市场交易额”修改为“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将“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修改为“农产品综合(专业)市场交易额”。
      (三)修订指标解释
      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2012)的要求,对部分统计指标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批发和零售业购进额”、“进口”、“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消费品零售额”、“城镇”、“乡村”、“出口”、“期末商品库存额”、“库存量”、“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综合(专业)市场”、“服务业经营额”、“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连锁企业”、“连锁门店”、“直营店”、“加盟店”等指标。
      (四)增加部分内容
在附录中增加了“表内审核公式”, “表内审核公式”描述了统计报表中审核指标采用的逻辑关系,以方便在统计审核中使用。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
      各级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单位要逐级对填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后要逐项与去年同期及上月数进行对比,防止差错。针对0003-0010基本表,应确保所有应报单位都已填报、数量正确、逻辑关系平衡。2013年总社要求所有填报经营数据(1表、2表)的末级单位要填报基本情况表与之对应,有数据、无基本情况的单位填报的数据,总社将不予承认。即:企业要同时填报0001、0002和0005表;基层社要同时填报0001、0002和0004表;专业合作社要同时填报0001、0002,0008表。
      (二)严谨求实, 认真做好填报工作
      各级供销社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报表上报时间设定本地区下一级供销社报表报送时间,确保按期及时完成各项报表工作。所有县及县以上联社机关、基层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包括协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学会等)、专业合作社、参与金融服务的单位,必须每月填报相应基本情况表,杜绝遗漏,每个末级单位填报的每一张报表都要点击“上报”。
      (三)做好 报表情况说明和统计分析
        报表情况说明分为0001,0002和0009表报表情况说明,0003-0008表和0010表报表情况说明。0001,0002和0009表报表情况说明需要对本月报表数据波动幅度超过50%的指标进行解释,0003-0008表和0010表报表情况说明需要对本月机关、基层社、企业、专业合作社、社团、金融服务企业的个数变动情况进行说明,如有变动,应列出变动个数、变动单位名称和单位编码。如无上述情况,也要发送邮件说明。统计分析包括定期统计分析和专题统计分析。各市、州要将市级统计分析报送给省社,也可将优秀的县级统计分析转报省社。要重点报送季报统计分析、半年统计分析、全年统计分析,为系统经济运行提供预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报送时间
      联网直报(0001-0002表),要求次月5日24时前填报、审核、汇总完毕并上报。联网直报(0003-0010表),要求当月25日24时前填报、审核、汇总完毕并上报。《报表情况说明》,要求次月6日24时前将电子版报省社经济发展处统计收。附件名称设为:《**市报表情况说明》,邮件名写清楚所在市社名称。
      省社今年将适时对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学习新的统计制度,明确要求,规范程序。同时不定期地对各单位统计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2013年新的统计制度)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 
 
 
2013年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