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信息公开的说明

06.03.2015  15:56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2015年省级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的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成立于1950年,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省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省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照省政府授权,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收购、供应、调拨、储备等方面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对下级供销社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省供销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协调各级供销社之间的经济合作,促进农村经济繁荣。

(六)指导全省供销社的经营管理和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

(七)监督、检查各级供销社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各级政府委托任务的完成情况。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省供销社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本级、后勤服务中心和幼儿园三个预算单位。

省供销社人员编制情况为:机关本级参公全额事业编制68人,后勤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14人;幼儿园公益二类事业编制37人。

省供销社预算编制范围内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15人,其中:机关本级实有在职人数68人;后勤服务中心实有在职人数10人;幼儿园实有在职人数37人。编制范围内离退休人员及长期赡养人员总数145人,其中:本级离休干部12人、退休人员113人、长期赡养遗属2人;后勤服务中心退休人员8人;幼儿园退休人员10人。

三、财政预算说明

2015年省供销社预算总收入7078.64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6802.64万元)。预算总支出707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3.6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支出2775.64万元);项目支出4027万元;经营性支出198万元。

1 、人员经费

      2015年,人员经费预算2398.53万元(含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208.14万元)。其中:机关本级2050.49万元(含离退休费1121.06万元);后勤服务中心129.32(含离退休费44.48万元);幼儿园218.72万元(含离退休费42.6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经费

2015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06.8万元,为省社机关本级。

3 、公用经费

2015年,公用经费预算270.31万元,为省社机关本级。

4 、项目经费

2015年,省供销社项目经费共计4027万元。包括供销社事业工作经费、综合事务工作经费、专业合作社发展经费、供销社发展项目资金、供销学校补贴、农资统配肥欠款贴息、不可预见经费等。

5、 其他经费

      2015年,省供销社其他经费共计276万元,其中省供销社本级经营性收入198万元(省供销社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自收自支费用198万元)、事业收入74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以上两项为省供销社幼儿园收入)。

四、省级财政商贸专项资金

2015年,省供销社省级财政商贸专项资金共计3900万元,其中: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新网工程”扶持资金)2500万元、村级综合服务社补贴1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