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出台《天门市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处理办法》

29.10.2015  11:17

  为加强农村土地产权管理,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天门市实际,该市制订了《天门市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处理办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二十一条,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本办法所称宅基地是指在村庄规划范围内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为形式的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不包括家庭农业生产房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办法重点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的办理、不予办理、暂缓办理等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具有内容丰富,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据悉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遵循“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妥善处理、一户一宅”的原则。天门市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天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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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