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3个月作案30余起偷名牌衣服 穿脏就扔掉(图)

04.04.2015  12:13

  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盗窃工具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唐时杰)平均三四天换一套崭新的衣服,专在凌晨砸玻璃门面进行偷盗,短短3个月内连续猖狂作案30余起。4月3日,江岸警方宣布破获一宗30余起系列盗窃案,涉案金额近20万元,追缴被盗汽车及大量服装等赃物。

  2015年3月9日,市民冯某向江岸分局车站街派出所报案,称其经营的服装店大门玻璃被砸,收银台被撬开,三千余元现金被全部盗走,同时盗取店内价值两万六千元的服装16件。接警后,车站所办案民警在案发地周边开展走访调查,反复调阅案发时段的沿途监控录像,成功截取到作案人清晰正面照片,并发现作案人乘坐一蓝色的出租车,逃窜至江岸区三眼桥一带下车离开,随后不知去向。

  正当民警陷入线索困境时,江岸分局刑侦大队通过警情研判将3月内在江岸辖区连续发生的5起类似作案手法砸玻璃门盗窃商铺案件纳入并案侦查。办案民警在调取多起案发现场及周边视频监控资料比对后,从3月20日一起案发现场视频中捕捉到同一名嫌疑对象照片及其驾驶的一辆牌照为“赣C3LXXX”黑色帕萨特轿车(调查发现该嫌疑车辆系被盗车辆)的画面。3月31日上午根据线报,江岸警方在三眼桥路某酒店附近发现该涉案车辆,办案民警蹲守一旁,于当日13时许成功将准备开车潜逃回老家的犯罪嫌疑人小斌(化名)抓获,车内发现有一黑色皮包,包内装有其屡次作案使用的铁锤。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小斌,年仅17岁,湖北麻城人,无业。自今年年初从老家麻城来到武汉后,便在我市江岸、江汉、武昌、硚口等多地疯狂作案三十余起。为方便其作案和转移,他于3月上旬在武昌盗窃了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

  经初步了解得知,小斌孤身一人在江岸区三眼桥某出租屋临时生活,因其性格孤僻、内向、好逸恶劳,不爱与他人打交道,自己又年轻爱追逐时尚,喜欢穿新衣打扮自己,但因其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来源,便想到采取用铁锤砸沿街商户玻璃门,盗窃店内财物来供其奢侈生活。小斌一般选择在凌晨马路上车辆人群稀少时外出,自驾盗来的小轿车在武汉市各小巷沿街商铺转悠,专门选择无人看管门外侧上锁的玻璃门面进行作案。刚开始几次作案时,他仅盗窃店内收银台内财物后变匆匆离去。多次得手后,他觉得干这行来钱挺快的,于是在随后的数次作案中,他越发猖狂,不但要盗取店内现金,往往还要顺手牵羊,挑些自己能用得上的东西。以至于最后小斌内心发生了扭曲:认为每次作案不顺手带些东西回,自己实在过意不去,觉得太不划算了,有时一晚竟在多地连续作案数起。

  据小斌交代其从不洗衣物,每次身穿自己作案顺手盗得的各类衣服,穿几天嫌脏了就随手扔掉,再换上另外自己盗取的新衣服。当他于3月31日被警方现场抓获时,发现车内还有数件还未来得及剪掉名牌穿的崭新服装。

  目前,犯罪嫌疑人小斌已被江岸警方刑事拘留,现已查证案件十余起,案件的深挖、审理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之中。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