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演技爆表网上"套住"离婚女子诈骗30余万被公诉

12.03.2016  17:49

    新华网武汉3月12日电(谭元斌、吴畏)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离婚女子向某通过网络认识了男子李某,被他的幽默风趣、“才富双馨”所征服,满心指望着与他步入婚姻殿堂相守到老,谁知道李某竟是在“演戏”骗钱。记者从巴东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提起公诉。

  据办案人员介绍,家住巴东县某乡镇、现年32岁、带有一小孩的离婚女子向某,一直期盼能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早日结束单身生活。现实中感情的诸多不如意,让她将希望寄托在了网络上。

  2014年7月,向某在赶集网上认识了自称是巴东县野三关镇人、当过缉毒武警、退伍后一直在做医疗器械生意的李某,两人“一见”如故。李某的风趣幽默、对她和孩子的细致体贴以及“才富双馨”彻底征服了向某,让她欣喜欲狂,以为真的遇到了“白马王子”,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随着感情的不断升温,李某先后以“在外地出车祸差医药费”“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等为借口,找向某及其家人借钱。向某见男友急需用钱便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并动员家人凑钱,前后八次给李某汇款共计37.9万元。

  2014年底,向某为早日与李某步入婚姻殿堂,在巴东县城租下一套房,将李某请来一同居住。到了2015年5月25日,向某发现李某半年来绝口不提还钱和结婚之事,怀疑李某在行骗,遂报警。

  经警方查明,李某是外出务工人员,现年31岁,家住巴东县金果坪乡泗井水村,已婚,育有一子一女。

  “本来以为自己遇到了对的人,想不到他一直在演戏,他要钱我们全家人给他凑啊!”向某在接受检察官询问时哭诉。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6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于3月5日对李某提起公诉。(完)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