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昨日开始 不得强制要求检测乙肝项目

19.03.2015  14:34

  省招办昨日发布通知,3月18日至4月18日为我省今年高考体检时间,5月15日至30日为专项复检时间。

  通知要求,各地招办、体检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乙肝检查的新要求。如果转氨酶正常,不得对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即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含2倍),可建议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由考生自愿申请,不得强制要求检测。不论考生是否检测了乙肝项目,体检机构都应该在考生体检表上相应栏目中记载考生转氨酶检查情况;检测了乙肝项目的,还应记载检测结果。

  通知还要求,高考体检中的胸部透视项目检查,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应当优先使用普通X线摄影、CR(计算机X线摄影);有条件的地区,推荐使用DR(数字X线摄影),取代普通X线摄影和CR。体检机构要为受检的考生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对非投照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月15日至30日,经考生书面申请、当地招办和体检机构同意、省招办核实后,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到省人民医院进行专项复检,并由该院做出最终裁定。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