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要求做好农村危改信息录入 加强资金管理

28.07.2014  10:08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群众会议、政策宣传栏、刷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政策,使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请程序、工作要求等家喻户晓。同时,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及时、完整地录入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特别是危房改造面积、建设投资、户主身份、危改照片、补助原因等重要数据要真实准确,及时处理系统中不真实农户档案信息,按照“一户一档”健全基础档案。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审计监督。一是严格落实《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不得提取工作经费。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后要通过“一卡通”直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给农户。二是落实差异化补助办法。要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农户经济状况和可用财力等因素,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可区分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本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三是加强审计监管。要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制度,入户了解危改户经济状况,查验是否符合享受危改补贴政策条件、房屋建设规格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危改户是否全额领取危房改造补助等。对于不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严肃处理。(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