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骗取资金数亿元 慑于压力回国投案自首

07.08.2015  00:00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龚轩)2015年8月5日11时许,随着从首尔飞抵武汉的大韩航空KE881次航班徐徐落地,湖北省“猎狐2015”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第13名外逃人员到案。

  2012年以来,戴某、高某某等打着影视投资公司的幌子,以投资该公司影视作品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网上会员介绍和网下“拉人头”等方式,大量发展下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骗取群众资金达数亿元。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于2014年4月逃往韩国。“猎狐2015”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报请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了红色通报全球通缉,并做好了赴韩国缉捕的前期准备。

  2014年,咸宁警方通过关系人与高某某取得联系,以视频对话的方式多次向其宣讲法律政策,严正告知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湖北警方“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的决心。

  在强大的压力下,高某某最终决定回国投案,向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民警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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