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传销头目西安开会被抓 "老总"欠债20余万

23.09.2014  20:57

  目前,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明光路是传销活动的‘重灾区’,但在之前的抓捕行动中,我们只发现和打击处理了下线组织成员,这是我们第一次抓到这么多的‘老总’级别头目。”今天(9月21日)上午,在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明光路派出所内,该局负责经侦的副局长王世军介绍,9月20日下午,公安经开分局抓获了13名传销人员,其中12名为传销头目,这些头目中3人还是网上追缴逃犯。

   警方网上发现舆情 走访发现“传销头目”西安聚首

  办案民警介绍,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民警9月19日在网上监控到一条舆情,西安市凤城八、九、十路的魏玛、海荣、盐东、首创等小区均藏匿许多传销人员。据网友描述,这些传销人员生活模式固定,中午时间都在家中。另外,这几个小区距市政府很近,这些传销组织成员一直大力宣扬有市委市政府和警方在暗中保护。

  得知这一舆情后,公安经开分局明光路派出所和凤城路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在这些小区进行摸排走访。经过警方大量摸排走访,9月19日下午,警方获得消息,该传销组织中级别较高的“老总”和“总管”将在9月20日开会。

  9月20日一大早,警方在文景路的一家酒店部署警力,当天下午7时许,在星舍大厦7楼一房间内将正在此地开会的5名“老总”抓获,并在楼下大厅将其余5名“总管”抓获。随后通过审讯,警方在该团伙位于北郊的住所中控制其余3人,其中“老总”1人、“总管”1人、发展下线成员1人。

   审问发现12人为传销头目 3人为网逃嫌犯

  经讯问,该传销组织以“纯拉人头”的方式,骗取亲朋好友信任,对他们宣传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称只需要缴纳69800元,再发展一定数量的下线,就可以在短短的一两年内拿到1040万的回报。为了取得“下线”的充分信任,该传销组织成员谎称自己有政府和公安背景,已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暗中扶持。

  民警介绍,“1040阳光工程”传销活动成员共分5级,由低到高分别是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和高级业务员(又称“老总”)。在该传销组织团伙中,共有6名“老总”,其中3名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山东警方网上通缉。其中9人来自山东,2人来自江西,1人来自辽宁。年龄最大的51岁,最小的38岁。目前,该团伙9人已被刑事拘留,3名被通缉的在逃人员将移送山东警方进行处理。

   老总”入传销组织4年欠债20万 自称早想做正经生意

  犯罪嫌疑人李某今年51岁,是这个传销组织里年龄最大的,同时也是山东警方网上追逃的嫌犯。李某目前的等级为“老总”,来西安半年时间。

  李某告诉记者,他曾经和妻子是做某直销产品,但被朋友拉进了传销组织。“刚开始那个朋友还以高利贷的形式给我和妻子垫资,这么多年虽然也在里面挣了不到20万,但全赔在里面了,现在信用卡还欠了20多万。”李某说,他最近也不想干了,但是想把欠款还上,就同其他头目一起来到西安“考察市场”。

  “我以前有二十几个下线,在给下线洗脑的时候,主要抓住他们想快速致富的心理,从而给他们说这个传销最终获得丰厚的利润。”李某说,等民警抓住他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犯罪。

  目前,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从2014年3月重点打击传销组织以来,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已经累计查处传销组织成员320余人,刑拘21人,移送起诉9人。

  民警提醒,这种“纯拉人头”式的传销骗局,近年来多在西安市北郊出现。他们打着有政府和公安“保护伞”的幌子,主要拉拢的“下线”多为外地人和知识层次较低的人,组织内部有洗脑教程,给“下线”灌输“西部大开发”、“新丝绸之路”等概念,从中骗取钱财。

   相关资料 :“1040阳光工程”,一个被不法传销人员编织成“国家秘密政策”的谎言,“国家暗中支持的资本运作项目”,也称为“自愿连锁经营业”、“连锁销售”或者“资本运作”,实则传销活动。

  这种资本运作有一套“五级三晋制、出局制”的理论。只要每个入股的人投入69800元,购买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额。入伙次月,“组织”会退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每月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