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28.10.2014  10:38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以165票赞成、5票弃权的结果,高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十三号主席令,公布了修订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修订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0月9日下午,省安监局党组(扩大)中心组专题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省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增补、修改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参会人员互动交流了学习新法体会,并对新法的宣贯、运用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旭辉指出,要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省局各处室要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对过去的一些政策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及时研究出台新的文件规定,用以指导实际监管工作;要开展一系列宣贯实施活动,制定下发学习宣贯方案,对各地宣贯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印发宣讲通稿,指导全省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工作;提请省政府相关领导在《湖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在省局网站上开办宣传专栏,全面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在《湖北安全生产》报、《湖北安全生产》杂志上全文刊登《安全生产法》修改案和十大亮点解读;举办全省市县安监局、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省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集中进行宣讲;把新安法培训纳入各级安全监察员培训班主要内容;组织宣讲团,适时指导各市、县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购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免费送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全省安监系统全体干部,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供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