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业“惹火”乡村游

30.05.2014  23:35
 

湖北日报讯 (记者郭习松、吴文娟、通讯员钟平、陈丹)春天踏青赏花,夏天避暑纳凉,秋天采摘瓜果,冬天品尝农家老酒……如今,休闲农业已然成为乡村旅游的新时尚。记者从27日结束的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培训班上获悉,2013年,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近4000万人次,综合收入超过120亿元。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横跨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效改变了农村经济的单一结构。近年来,我省休闲农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成为一个过百亿产业,已经成为现代农业新的增长点。

据统计,目前全省年营业收入10万元的休闲农业点4000余家,其中休闲农庄150家、农业观光采摘园130家、农业科技展示园39家、农家乐3700多家,初步形成了以大中型城市郊区为主体,以风景名胜区周边、山区特色农产品产区、平原河湖库堰养殖区和交通干线节点附近为补充的休闲农业布局,常年从业人员8.7万人,其中农民工7.7万人,从业农民人均年收入达到1.76万元。

省农业厅规划,到2020年,我省休闲农业力争综合收入达到500亿元,接待游客1亿人次,与全省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1:15,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