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为企业降成本端出“惠民大餐”多条政策干货惠利于民

18.05.2016  08:34

  5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北省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省编办、财政厅、人社厅、交通厅、物价局、国税局等6个厅局端出一盘盘“惠民大餐”,多条政策干货惠利于民,让利于企业。

   省编办:大幅压缩行政审批 清理"红顶中介"

  据省编办副主任饶志国介绍,2013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分4批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409项,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4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全省仅保留34项工商前置审批事项,在企业名称登记、投资资格、住所登记等领域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率先在中部六省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新增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全省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窗口办完事”的新机制。取消2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在全省住建、环保、国土、安监、消防、农业六大行业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红顶中介”专项治理,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对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任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全省共有4004名离(退)休干部退出所兼任职务。

  饶志国说,“下阶段将取消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和限额管理规定,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真正解决好中介服务‘未脱钩'、‘不规范'等问题。

   省财政厅:下调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

  省财政厅亮出的“红包”是:“阶段性下调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水平。”该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关红称,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展开全面的清理督查。

  据介绍,按省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办的意见》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由2%下调至1.5%,降低征收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全国统一征收标准是2%。湖北降为1.5%,全年征收额将在2015年42.82亿元的基础上下降10.7亿元,减轻企业负担10.7亿元。

  省财政厅表示,今年将对2015年取消、暂停征收的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省人社厅: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

  省人社厅给出的红利是: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并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政策力度,鼓励企业尽量不裁员和少裁员。

  据省人社厅副厅长易望汉介绍,自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一是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2016年,全省企业可少缴养老保险费20.4亿元,2017年企业可少缴养老保险费22.18亿元,两年全省企业可减少支出42.58亿元。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易望汉称,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

  据介绍,湖北省将所有参保缴费企业纳入稳岗补贴政策范围,采取补贴标准与裁员率挂钩的激励机制,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省政府对去产能过程中涉及的钢铁、煤炭等行业,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稳岗补贴支付比例可按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执行,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两年。

   省交通厅:下降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10%

  “从6月起,湖北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将下降10%左右。”省交通厅端出的优惠大餐,降低与民生相关的物流成本。

  据省交通厅副厅长谢强介绍,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后,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在全国将处于较低水平。全年可降低社会通行成本约18亿元。

  降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维管费。由车辆通行费清分后实际通行费收入的3‰降至2.5‰,此项政策已实施。延续对ETC客车5%优惠的政策,对使用通忂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给予10%优惠。据测算,预计全省客、货运输业将直接减少成本3.4亿元以上。

  落实通行费减免政策。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等,严格落实"绿色通道"等减免费通行政策。据测算,预计2016年政策性减免金额将达33.81亿元,其中"绿色通道"政策减免23.14亿元,重大节假日减免10.59亿元,邮政车减免0.08亿元。

   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费降标

  “对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施普遍性降标,总体降幅30%左右。”省物价局副局长胡广生称,将展开新一轮清理,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对行政管理类收费,原则上收费标准降为零,主要包括各种证件、牌照、簿卡等证照收费;对资源环境补偿类收费,根据清理规范统一原则,结合环境资源价费改革,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对鉴定类收费中,属于强制实施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并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继续由考试机构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其中“考培挂钩”的收费予以取消,以加强行政监管为目的开展的强制性培训收费予以取消或停收。

      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在进一步减少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项目基础上,并取消属于政府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服务收费。

  省物价局还公布了用电、用气的降费标准:一是降低企业用电价格。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4分/千瓦时,降低大工业用电价格2分/千瓦时以上,预计2016年降低企业成本24.3亿元。二是扩大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截至目前,我省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或协议规模已达282亿千瓦时,今年全年直接交易规模将超过300亿千瓦时。据测算,直接交易的协议销售电价可降低7.1分/千瓦时左右,预计2016年降低企业成本近22亿元。省物价局将组织具备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产业园区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电力直接,降低其用电成本,支持高新产业发展。三是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将重新核定我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省国税局: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5月份实施营改增后,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有36.3万户。“目前我省4大行业纳税人都成功开具增值税发票,营改增整体运行平稳,各方面反映良好。”省国税局副局长魏贵和称,全省正在对4大行业进行细分,逐项整理和发布减税择优方案,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据介绍,湖北全面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来,今年1-5月,全省共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7.6亿元,全省73万户小微企业共计免征增值税7.5亿元,2016年已落实增值税免税销售额344亿元。2016年一季度,共为1106户企业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享受税收优惠金额22854.21万元。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有263527户,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1253.21万元,政策受惠面为100%。2014年度为1154户企业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78.7亿元,折合减免企业所得税1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