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 注册未满一年可申请更名

24.09.2015  17:22

(记者张茜、通讯员上官晓敏、实习生魏冯)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可申请变更名称了。昨从省工商局获悉,今日起将进一步放宽我省企业名称核准条件,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企业,提交“特殊原因情况说明”材料,可申请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同时,省工商局将对部分企业名称核准事权进行下放。

昨日,某公司负责人徐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很开心。他的公司是今年元月成立,由于经营范围变动,公司名称也需变更。此前徐先生向工商部门咨询得知,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不能申请变更名称。“如果按照以前的政策,公司下半年的经营肯定会受影响,现在好了,公司可尽快正常经营。”徐先生说。

据省工商局注册分局介绍,以前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如无非常特殊的情况,一般不予批准变更名称,很多企业只有等到注册期满一年才申请变更。此次新政出台无疑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此外,记者获悉省工商局还将从今日起下放部分企业名称核准事权。包括下放冠省名企业开设分支机构名称核准权;下放省外行政区划、无行政区划企业设立“湖北分公司”名称核准权;下放省、市、县级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核准权。下放后,以上事权均由分支机构住所地的市州、县市区登记机关以自己的名义受理、审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