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可降低一个百分点

26.04.2016  11:36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董凤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共有21个省市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其中湖北符合从20%降到19%的条件。

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企业减负,为职工增加现金收入(本报4月14日A02版报道)。在养老保险费率方面,会议决定,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记者注意到,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的21个省市,上海将从21%降到20%,北京、湖北等20个省市,均可以由20%降低到19%。目前,山东和福建是18%,广东和浙江则是14%。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意义重大,将按照国务院部署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