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明主任赴襄阳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

23.10.2014  10:58
 

  10月20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隆中召开之际,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率调研组一行4人赴襄阳市,就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期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市长别必雄会见了调研组一行,并就法治政府建设交换了意见。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慧、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传彪陪同调研。市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公安局、人社局、建委、食药监局、卫计委、民政局等9个市直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朱慧副市长详细介绍了襄阳市2014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15年经济走势分析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他说,近年来,襄阳市委、市政府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各项要求,以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法治城市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落实主体责任,法治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全省“八个第一”:第一批被省委确定为“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城市;第一批被省政府确定为“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城市;全省第一个出台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第一批获评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第一个获省政府批准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个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综合行政执法;全国同类城中第一个公布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在全省第一个公布“市场监管清单”。并表示,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与省政府法制办的鼎力支持密不可分,恳请省政府法制办继续支持襄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获得地方立法权、综合执法改革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襄阳加快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创造更加有力的法治环境。

  市政府法制办吴传彪主任就襄阳市2014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调研组从“注重顶层设计,突出法治思维,切实落实行政首长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责任;坚持改革驱动,规范基层执法,破解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打造制度铁笼,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并建议省政府法制办在总结各地既有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在省级层面大力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备案审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同时,还就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等问题同调研组进行了讨论交流。

  参会的市直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领导结合在工作实践中,基层法制工作机构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等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绍明主任对襄阳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他指出,这次调研是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主题而开展的,是省政府交办的重要任务。他表示将把襄阳市近些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其中一些体会,遇到的困难、困惑等这些很好的素材,带回去认真整理后向省政府领导提出意见建议。襄阳很早就在全省率先提出了依法治市、推进法治襄阳建设的总体战略,通过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成绩有目共睹。当前,正值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调研组到襄阳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正当其时,主题鲜明。襄阳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直部门、司法机关要适应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新常态,牢固树立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理念,在“一主两副”重镇、历史文化名城、法治政府高地三个方面积极作为。在“一主两副”重镇建设方面,襄阳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的“两翼”之一,承载着重大任务,要把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省的重大布局之中;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要走在全省前列,重大环节要有突破性的发展,要有走在全省第一的志气;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方面,法治也是一种历史,一种文化,也是历史文化名城的一种体现。法治如果是一种很败落、失落、萎靡的状态,襄阳也不能竖起“历史文化名城”的牌子;在法治政府高地建设方面,襄阳是棋先一步,先人一招。如今,力度更大,已成为一种新常态。希望襄阳要适应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方面的要求和部署,把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两个轮子”同步驱动,快速推进。(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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