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卫计委落实“三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05.12.2014  11:26

日前,咸宁市卫计委制定下发了《咸宁市卫生计生系统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至2015  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

方案》明确要求落实三项工作任务。 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销案。 对市级挂牌督办通城县人民医院和通山县人民医院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重点跟踪督办,确保在全国、全省和全市“两会”期间和重大节日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同时,严格按照市消防支队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通城县人民医院和通山县人民医院将火灾隐患迅速整改到位。 落实重要节日消防安全工作。 2014年12月中旬至2015年3月中旬,把握节前、节中、节后三个关键时段,结合当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全市卫生计生机构火灾防控力度;利用媒体、报刊、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季节性防火知识,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防火安全一是;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开展不间断巡查巡控,确保安全。 落实冬春季防火安全大检查。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办公和住宿区域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消除火灾隐患;要重点对医疗机构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方案》要求各地: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子挂帅、亲自研究。亲自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要全面自查,从严整治。各单位要全面摸清本单位火灾隐患,并制定切实可行整治台账。对整治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应尽快整改销号,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制定落实防范措施,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三是要广泛宣传,加强防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标语、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醒本系统干部职工、家属及医疗机构服务人群加强火灾防范,掌握逃生技能,提高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和意识,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四是要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12月5日前上报行动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小结,此后每月22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整体工作总结请于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通过OA上报至市卫计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