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双11价格禁令 禁止商家称全网最低价

11.11.2016  05:07

  不准自称“清仓价”“全网最低价”,严禁低价揽客高价结算……“双11”购物盛宴开宴在即,湖北省物价局昨天召开价格行为提醒会,给我省商家“紧螺丝”。

  昨天提醒会上,物价部门下发了11条“禁令”: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虚构原价,即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禁止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禁止虚假优惠折扣;禁止使用“仅限今日” “明天涨价”等语言不实,或者使用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禁止“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 “零利润”等价格表示不真实,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禁止不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无依据;禁止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禁止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禁止在馈赠销售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禁止收取费用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质价不符。

  物价部门表示,不会干涉商家的正规降价促销行为,但会严打价格欺诈等各项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如发现商家有假打折、虚构原价等,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投诉。商家如确有价格欺诈行为,除了被没收违法所得,还会被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