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仲裁委员会依法化解一起信访积案

16.11.2015  09:11

    近日,恩施仲裁委员会依法调解了一起持续近六年的信访案件。被申请人湖北省某县财政局与申请人魏某某在仲裁庭调解下,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已于调解书送达次日返还申请人交纳的保证金及资金占用费共计116万元。申请人魏某某激动万分地说:"仲裁公平公正高效,以后有纠纷都找仲裁依法解决。"

    2010年4月16日,在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所主持下,申请人通过竞价竞买方式竞得该县检察院旧办公大楼并签订了《竞价成交确认书》。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未支付成交价款,经催收后承诺于2011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逾期本人同意根据该标的物《公开竞价规则》第五条、《竞买须知》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无条件放弃该标的物,并依法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但其作出承诺后仍未履行。之后,申请人发现《X县国有房屋公开竞价出让公告》公布的土地使用面积与实际土地使用面积不符并以此为由多次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院上访,经过信访三级终结后仍然到该县县委、县政府、上级检察院及省委巡视组上访,甚至进京上访,但均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该县县政府在了解仲裁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后,与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办法。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先后多次到该县,促成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人于2015年9月25日向本委申请仲裁。考虑到此信访积案事关当地社会和谐与稳定,不仅案情相对复杂疑难,而且信访当事人往往情绪对立,存有猜疑偏执倾向。对此,仲裁庭在办案中充分运用情、理、法来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感化与疏导工作,三赴该县调查取证,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最终达成了仲裁调解协议。(恩施州政府法制办供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