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亮剑出击,弘扬正气

01.02.2019  16:21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接到《通知》后,蕲春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根据法院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蕲春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统一思想,团结一心,做好了跟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全面准备!2018年10月16日,蕲春县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刑事案件。这起案件是2018年黄冈市“扫黑除恶第一案”,也揭开了黄冈市各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的序幕。

案件背景

2017年10月19日晚,家住蕲春县漕河镇的陈先生正开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意外发生了,陈先生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当时的惊险一幕。

十几个年轻人,手持棍棒、酒瓶,拦路抢劫,这对陈先生来说还是第一次遇到,歹徒砸坏车的前挡风玻璃,惊慌中,陈先生调转车头,甩开了歹徒,随后打电话报了警。

通过深入调查摸排,警方发现其中一伙号称“芝麻山圈”的组织,人数众多,长期盘踞在蕲春县芝麻山一带,具有黑社会性质,其中外号“萝卜”的带头大哥,当地居民都有所耳闻。

随后,蕲春警方将以“萝卜”程传生为首的“芝麻山圈”犯罪团伙成员全部抓捕归案,并搜集了他们犯罪的全部证据,2018年5月,蕲春县公安局向蕲春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2018年8月20日,蕲春县人民法院在立案之后,依法组成了由法官王文浩、法官王升、法官张红,和人民陪审员游兵、袁国乾、郑松、陈隆参加的7人合议庭。2018年10月16日,蕲春县人民法院依法就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本案中,以被告人程传生为首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端,发展直至最后的湮灭过程,逐渐浮出水面。被告人程传生,1982年出生,早在2011年之前,就多次因为吸毒、寻衅滋事被多次打击处理,2011年6月,程传生刑满释放之后,又纠集了高小辉、高岭、程强强等人,形成了以程传生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高岭、陈凯、高小辉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蔡志林、程强强等人为“小弟”的团伙组织。

由于本案涉及人数和罪名众多,为了充分听取每一被告人的答辩意见,在起诉书宣读完毕后,主审法官对案件所有被告人逐一进行了讯问。

其中被告人程传生对自己实施的几起具体犯罪事实存在异议,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没有异议,作为该组织的领导者,他应该对组织的所作所为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举证质证

举证质证阶段,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程传生等22人所涉及的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等19起犯罪事实依次进行了举证质证。

1 、聚众斗殴罪

首先,公诉机关就被告人程传生等人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原来,2017年10月13日晚,该组织的骨干成员高岭,因矛盾被一伙人殴打,为了报复,高岭网罗人员,于2017年10月19日晚在芝麻山社区老党校路口集结,并将斗殴的刀具、鱼叉、啤酒瓶等工具搬到车内备战。随后双方在芝麻山液化气站相遇,产生械斗,在打斗中,也误把无辜市民陈先生的车辆进行了打砸。

高岭被抓获之后供述,在打架之前,组织老大程传生给他打了电话,打架后的第二天,高岭到程传生家,向程传生汇报了打架的情况。而被告人程传生辩称,他并没有指使高岭做这个事情。

2 、敲诈勒索罪

2015年9月,被告人程传生、张昊帮助王某处理纠纷,在蕲春一广场寻衅滋事,随后被公安机关拘留,并因寻衅滋事罪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被告人程传生、张昊出来之后,多次找王某索要50万的坐牢补偿,王某惧怕,通过中间人协调,最后王某向程传生支付了7万元。

而法庭上,被告人程传生辩称,他跟王某之间属于普通的借款关系,而不是敲诈勒索。本起案件的焦点就是:程传生的行为是敲诈勒索的刑事犯罪,还是普通的民事借款关系?那么在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陈述之后,主审法官会如何分析呢?

3 非法采矿罪

2017年10月,为了牟利,被告人程传生指使杜楠、陈凯,趁着夜色,将挖掘机开到到蕲河京九大桥段,盗采黄砂,并安排小弟到蕲春县水利局门口放哨,共盗得黄砂8千余吨,并以每吨53元的价格卖出,获利30余万元。

法庭上。对于本起案件,被告人陈凯对盗采黄砂的数量和金额有异议。

这起非法采矿案的焦点就在于盗采数量以及获利数额。数量以及金额的多少,对他们犯罪情节的认定以及量刑具有重要的作用。

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就被告人陈凯、高岭是否为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展开了多轮辩论。

被告人陈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属于“积极参加”还是“一般参加”,针对这一焦点,合议庭是如何分析的呢?

2018年10月16日、17日,在两天的时间里,蕲春县人民法院依法就被告人程传生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严格有序的法庭审理,控辩双方也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庭审结束之后,合议庭就此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分析,并于2018年11月6日进行了一审宣判。

一审宣判之后,记者来到了蕲春县看守所,见到了程传生。对于如今的境遇,他十分后悔。

案件宣判之后,蕲春县的当地居民群众都交口称赞,也感受到了司法干警们真正践行着“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严惩黑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蕲春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秉承的宗旨,也有力地回应了社会公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关注。

国徽高悬,天平闪耀,此案的公正高效审理,也彰显了党中央扫黑除恶的英明决策,宣告了国家“有黑必除、有恶必惩”的坚定决心。

征途漫漫,任重道远。我们坚信有党的坚强领导,有政法干警的果敢担当,有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人民必胜、法律必胜、正义必胜!

 

 

“追踪典型案例,感受法治力量”

欲知故事详情

敬请关注湖北电视生活频道

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

湖北广播电视台

联合主办的法制栏目——

以案说法

 

首播:2月1日 19点35分

重播:2月2日 12点15分

 

 

责任编辑:柯学文 张心怡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实体档案暂停提供利用的公告
尊敬的利用者: 省档案馆正在开展库房档案调整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