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武汉“以房养老”试点 江城老人多持观望态度

15.07.2014  09:53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姚德春

  7月1日,武汉被保监会列为全国首批4个“以房养老”试点城市之一。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每月领取养老金,这种方式为养老事业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新政出台10余天来,市场仍未推出相应的保险产品,众多老人也对这一新鲜事物持观望态度。

   八旬老人住房留给外孙

  “以房养老,是不是要把房子卖了?”昨日,在洪山区广埠屯省纺织局宿舍,80岁的邱婆婆问记者。

  邱婆婆的老伴去世多年,她独自住着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如今,这套房子即将迎来新主人。

  原来,邱婆婆育有三个子女,其中大女儿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差,一家三口挤在4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外孙已经27岁了,马上要结婚,又买不起新房,这种情况下,我怎么能把房子抵押出去呢?还是给他做婚房比较妥当。”她说。

  为了作出这个决定,邱婆婆曾召集子女开过家庭会,大家都表示赞成。她说,她每个月有3000多元退休金,一旦房子过户给外孙,养老金也够自己住养老院。“我已经老了,能给子孙们留点家业,让他们过得好一点,我也安心。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不就是这样吗?

   担心抵押房产截断退路

  连日来,记者先后采访了22位老人对于“以房养老”的看法,其中只有4位老人表示可以接受,其他均表示难以接受。“我就这一套房子,一旦抵押出去,我又在养老院住不惯的话,那该怎么办?”72岁的查茂华婆婆,住在武昌电力新村社区一套41平方米的房子里。3年前老伴去世后,没有子女的她成了孤老。

  去年6月,查婆婆曾把房子租出去,自己住进养老院,但一周后就回了家。“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老环境、老街坊,已经习惯了,在养老院一点也待不惯。这一次,我就是死都要死在自己屋里。”她说。

  查婆婆的想法,得到了多位老人赞同。他们有些担心:如果与保险公司签订“以房养老”协议后发生什么变故,到时想回头恐怕都没有退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