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有权莫任性

26.05.2015  11:48
      近日,笔者参加市人大代表小组学习交流会,听到一代表发言说:“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讲‘有权不可任性’,作为人大代表,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们多项权利,有权也不可任性哦!”他的话像食盐撒进油锅里,会场上一下热闹起来,点赞这话说得好!

现实生活中,代表有权任性的现象时有发生。众所周知,宪法和《代表法》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很多,如大会期间有审议权、提案权、表决权、询问和质询权、选举权、罢免权、建议权等,闭会期间可以参加视察和调研活动,走访选民,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等,代表有“言论免责权”、“人身特别保护权”等等。然而,有代表用权任性。当涉嫌违纪违法受查时,有代表高嚷“我是人大代表,你们管不着!”有的打着代表旗号,充当黑社会势力的保护伞。参加会议,有代表任性迟到、早退、甚至不参会。当一届代表未提一件议案、建议和批评;审议报告发言当“雷人”,把民众说成“刁民”,比喻成“溺爱的孩子”。还有代表以权谋私,用权任性。如两年来,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39名代表因违纪或违法被终止代表资格。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中,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收受钱物被辞职。还有用权任性的徐州市人大代表,江苏徐洲市海荧集团董事长李宝俊,在北京德内大街93号自己的院子里,在没有地下室规划、审批和施工手续的情况下,私挖深度近18米的5层地下室,导致一段马路出现塌陷。也有的代表任性表决,划圈、举手、按键,完全是一种用权随心所欲的状态,要么胆大妄为,无所顾忌,要么消极懈怠,无所作为,谁也奈何我不得……

代表有权不任性,从何处做起?依笔者之见,要常念“四个紧箍咒”。一要牢固树立代表责任意识,坚持维护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代表是荣誉,更是职务。职责崇高,责任重大,承载着人民的期望,承担着监督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神圣使命。人大代表能否正确有效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大的形象和权威,更决定着人民群众能否最终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人大代表有权不任性,可谓责任大如天。强化人大代表责任意识,把沉甸甸的使命重担挑在肩上,是实现中国梦的要求,是人民群众殷切的期盼。在“有权”面前,党的十八大对代表履职提出了新的要求,代表要讲党性,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鉴别力,重大原则不摇摆,大是大非不含糊,坚持维护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一切从大局出发,在大局中履职行权。二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意识,坚持为民代言办事。人大代表人民选,代表一心为人民。代表有权,是党和人民给的,代表要把人民利益至上看作“生命线”,把为人民谋福祉作为用权的出发点。权力使用是否合理,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要由人民群众说了算。代表一定要时刻关注民情民意民声,要“接地气”,广泛深入人民群众之中, 面对面地联系群众,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到“一府两院”,当好人民群众连结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三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坚持在法规内行使职权。代表有权任性,说到底是代表不学法,无视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中,要求代表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利用代表权利为本人或者亲属牟取不正常的利益;应当把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与从事个人的职业活动严格区别开来等等,这些规定都体现了代表有权要讲规矩,不可任性。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人大代表,人民权力的使者,有权更应处处讲法,事事依法,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四要牢固树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坚持讲品行做表率。权力是把双刃剑,即可以用来为民服务,造福百姓,也可以用来谋取私利,祸国秧民。人大代表的权力亦如此。权力不受制约,必然导致腐败。人大代表有权任性,不讲规矩,为所欲为,也必然走向腐败的深渊。要使代表有权不任性,核心问题是对行权者实行有效监督,行权者有权不敢任性,不能任性,不想任性。《代表法》中明确规定:代表要接受选民或者选举单位的监督。时下,有人认为只要当选为人大代表,好比人生进了保险箱,届内可以不受任何制约。代表要始终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同时,平时还要“勤洗脸、照镜子、正衣冠”,把代表有权不任性落实在履职环节的每一个细节中,认认真真履职,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当代表。(当阳市人大常委会   贺大新)

责任编辑:陈维斌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