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履职也须“正衣冠”

17.04.2015  13:29
      “代表履职也须‘正衣冠’”这句话,是前不久笔者参加一个市镇人大代表小组学习会时,听到一位代表说的。他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正衣冠”,这句话说得好。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履职也须“正衣冠”,赢得人民群众的好口碑!笔者听罢为之叫好!

好在哪?好在有四。一是代表“正衣冠”,提升担当职务新形象。众所周知,人大代表是职务不是荣誉。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利益,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人大代表要依法用好权,为人民掌好权,责任重大,真可谓担子“重于泰山”。代表要勇于担当这个职务,强化代表职务意识。代表“正衣冠”,就是牢记职务,不忘使命,规范代表职务形象.如看看代表职务“官帽”戴得正不正,“五官”形象正不正,服饰是否整洁,心中是否有人民群众等。“衣冠”形象不佳的就坚决改正;“衣冠”正、“五官”正、两手清风的良好形象就保持发扬。这样的代表“正衣冠”,人民群众谁不拥护你、信赖你?

二是代表“正衣冠”,提升中为民说话办事新形象。“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当代表的宗旨和原则。代表为民说话办事主要表现在人代会会前、会中和会后,这是因为参加人代会议是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场所。会前,代表要深入选民当中,倾听选民意见和要求,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下情上达,精心写好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会中,代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不当“哑巴代表”,敢于为人民群众代言,说真话、说实话、说管用的话;对各项工作报告既唱“赞歌”,又敢于“挑刺”,同时也能提出有价值、有份量的建议;选举、表决不人云亦云、随大流。会后,代表不当“甩手代表”,广泛宣传人代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对自己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敢于去追问、督办,努力实现“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代表“正衣冠”,就是要细细检查上述为民说话办事情况,把为民之事办好、办实,把人民群众当家人,把人民群众之事当作自己的家事,在人民群众面前充分展示亲民、爱民、为民新形象。

三是代表“正衣冠”,提升自尊自重新形象。代表“正衣冠”,说到底,就是要严于律己。时下,有些人一旦当上人大代表后,不加强政治学习,把《代表法》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当作为个人谋私、为亲友谋私的权力,走上了违法违纪的道路,这样的案例甚多。代表“正衣冠”,就是不忘代表身份,对自己严格要求,学法、懂法、守法,工作中不搞形式主义,生活中不搞享乐主义,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乐于清苦,一言一行严格按《代表法》办事,认认真真当代表,堂堂正正去履职.这样“正衣冠”,代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有凝聚力和号召力,才能树立起人大代表的形象和权威。

四是代表“正衣冠”,提升振精气神新形象。仪态端正,衣冠整洁,表现出一个人的良好精神状态和文明程度。代表“正衣冠”,表现出的是“我是人大代表,代表就是为人民”的良好精神状态和履职决心。代表履职精神状态不佳,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人代会上,代表缺乏朝气,打瞌睡现象有之;代表缺乏勇气,审议各项工作报告一言不发现象有之;有的当一届代表,提议案、建议是个“○”。通知参加人大组织开展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有的代表无故不请假、不参加,有的甚至经常迟到、早退。有的走访选民、收集社情民意不经常、缺乏热情,等等。如此精神状态,真叫人民群众失望。代表“正衣冠”好比照镜子、洗脸、洗澡一样,去“灰尘”,去“杂质”,保持干净,振作精神,一身轻松,体面,在履职路上不断作出新贡献。代表经常“正衣冠”,永葆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这是时代的期盼,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当阳市人大常委会   贺大新   陈贤汉)

责任编辑:吴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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