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巧借微信化解送达难题

09.12.2015  15:25

        “刘某,你好!我是仙桃法院民一庭的法官,我院已经依法受理何某诉你离婚一案。鉴于你外出,本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以微信的方式向你送达开庭传票,你是否同意?同意请回复。”近日,仙桃法院民一庭法官向当事人刘某发送了一条微信。很快,便收到了刘某的同意回复,整个送达过程前后不足10分钟。

        2015年9月,该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按照程序,该院要向被告刘某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刘某远在广州务工,对司法程序不了解,于是消极回避法院传票送达,拒绝应诉开庭。承办法官耐心地为刘某释法析理、分析利弊。为节约刘某往返广州至仙桃的时间、金钱成本,经其同意,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的方式向刘某送达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等。目前,刘某已按照开庭时间应诉,为案件快速审结奠定了基础。据承办法官介绍,若被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到庭参加诉讼,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缺席审理将耗时近半年,本案采用微信妥善送达,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效率明显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微信送达法律文书的优势越发明显,不仅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及审判资源,而且可以有效缓解“送达难”问题。近年来,该院借助现代通讯、网络手段,先后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向群众发送法律小知识、法院动态及审执进展情况等内容,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