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稳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04.11.2015  14:18

  今年来,仙桃市以“一年覆盖体制内单位,两年实现全覆盖”为工作目标,以“律师进村、法律惠民”  活动为重要抓手,以沙嘴街道办事处和郭河镇两个镇办为基层试点,稳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一是周密部署,健全工作机制。提请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原常务副市长李启斌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生元,副市长、公安局长段少斌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仙桃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建立健全市、镇办、村居三级组织网络,市级成立法律顾问团,由聘请的法学专家和知名律师组成,专门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参与诉讼、化解信访积案提供法律参谋与服务;镇办一级成立法律顾问工作站,村居一级成立法律顾问工作室,由律师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同时,按照省委要求,借鉴恩施等地经验,由市财政按村平5000元的标准将法律顾问经费全额列入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开展“律师进村、法律惠民”活动。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属地就近、协商一致、双向选择、因地制宜、合理搭配”的原则,结合仙桃实际,按照每个律师事务所结对4—5个镇办,每名律师服务不超过8个村居的方案,将全市713个村居的律师法律顾问全部安排到位。落实“三个一批”(举办一批法制讲座、办好一批法制宣传刊物、办结一批重大疑难案件)的要求,严格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和每名法律顾问尽快对接村居,认真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按照“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的规定,将每名法律顾问和每个工作室成员的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统一制作成公示牌,发放到村居,张贴至醒目位置;对村民关心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劳资纠纷、承包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关系、继承关系、赡养关系及维权方式等统一制作成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群众的手中。

      三是创新载体,注重工作实效。开办“法制夜校”,利用晚上空余时间,召集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党员干部和群众,采取律师讲、群众提的方式,开展法制宣讲活动,一对一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丰富“送法下乡”内容和形式,在律师法律顾问进村交接时,为村居送去法制宣传刊物,组建法制图书室,用贴门神的方式发放法制宣传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戏曲等为载体,创新推动基层法制宣传和教育。以镇办、村居为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站、法律顾问工作室QQ群、微信群,并将群号和二维码印制在公示牌上,方便群众随时联系。截至目前,郭河镇、沙嘴街道办事处两个试点镇办通过法律顾问工作,累计发放宣传单15000多份,提供法律咨询230余人次。(仙桃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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