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局荣获市直部门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04.03.2015  10:37
 

  2014年,仙桃市工商局围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大力创新,充分履职,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月26日,仙桃召开市委工作会议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2014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并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仙桃市工商局被市委市政府认定为市直部门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大力实施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改注册资本实缴为认缴、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积极落实113项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做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负面清单试点,稳步推进“三证联办”改革。截止去年底,仙桃实有五类市场主体共89899户,比上年增长18.2%。新登记五类市场主体共14786户。企业已成功申报企业年度信息公示2703家,全市申报率35.90%,共办理“先照后证”420户。

优化工商职能服务,助力地方经济发展。进一步整合审批环节,提速办理审批事项,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指导服务4家股份企业在四版挂牌上市,大力实施商标广告战略,申请商标346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625件,新发展广告经营主体48家。共办理股权质、动产抵押登记479件,融资额28.9亿元,比上年增长32%。开展诚信创建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评选、认定、表彰了一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文明诚信市场。

探索“宽进严管”机制,优化市场经济秩序。在实行“宽进”的同时,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严管”机制。全系统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293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分类试行“抽查式”的市场巡查。开展市场主体清理工作,规范主体经营行为。开展各类市场整治专项,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红盾护农”行动立案260起,案值434.59万元;查处户外广告违法案件219件,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3件。

着力“四个平台”建设,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广泛开展新《消法》宣传培训,强化12315“四个平台”建设、加强维权服务站建设、确保了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2014年,全市12315网络信息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491件,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1065件,有效调解1044件,调解成功率98.0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6.35万元。开展“靶向式”商品质量监测,全年共组织实施商品质量监测7次,共抽检商品658个批次。目前全市已建立村、居12315维权联络站、投诉站590个,建立省级示范站2个、市级示范站35个。

                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顺利完成,共划转人员64名。开展“靶向式”教育培训。开展“一月一法一考一讲评”活动。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实行“两级评查”制。加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力度,搭建案件研发平台。近日该局又被仙桃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在仙桃市2014年度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