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局多举措“三提”督察效能

20.07.2015  14:14
 

今年以来,仙桃市工商局严格按照“全局工作上水平、检查督办出精品”的工作目标,坚持突出督察重点,注重督察实效,丰富督查内涵,充分发挥了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工商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动督察4次,指出并纠正基层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0余人次。

一是开展督察预告,提高督察有效性。为避免盲目督察、无效督察,防止督察活动留有死角,每次开展督察前,该局都会以建议或意见形式,向市局相关科室会、直属单位发出征求督察事项通知,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单位需督察的项目,在此基础上,由督察队全盘汇总,把握要点,然后发出《督察通知》。今年共发出《督察通知书》4份,保障了督察工作的有效性。

二是开展跟踪督察,提高督察精准性。为有的放矢开展督察工作,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通过认真查找问题症结,分析问题存在的区域,分主次、分层次开展跟踪督导,切实提高督察精准性。目前,根据省局下发的《督察整改通知》指出的作风纪律、证照管理、市场监管、执法办案、“AAA工商所”建设等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局开展了跟踪督察活动,切实推动了全盘工作的良性开展。

  三是开展联合督查,提高督察联动性。该局在每一次开展督察前,督察工作人员都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完善督察方案,共同提炼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事先熟悉相关业务工作内容,通过配合开展督察,形成督察合力。在督查重点工作的同时,视情况把部分基础性工作并入督查计划,一并督查,其督查结果由督察专班抄告相关业务归口单位,作为业务单位年终考评工商所的依据,对不严格考评的给予严肃追责,既督促了业务单位经常性到基层检查、指导、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增强了工商所完成工作目标的主动性,上下互通,递进了业务单位与基层工商所的融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