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破获今年首例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25.08.2015  10:08

  长江日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李雨生)

  3名公司创业“元老”不满收入与老板差距太大,里应外合盗取公司核心商业机密,一人离职成立新公司,两人“潜伏”原公司,将产品和客户资源一网打尽,非法经营额达1000余万元。昨日,这3人因涉嫌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罪被东新分局予以刑事拘留。据悉,这是今年武汉市破获的首例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上市公司核心知识产权被“”,损失惨重

  2014年7月6日,光谷武汉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吴先生到东新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市场上有人大量盗版该公司产品,非法销售,给公司造成巨额损失。

  经济侦查民警走访摸排、调查取证获悉,这家公司属于快速增长型高科技新型电子企业,2013年6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014年5月正式上市。主要生产电池设备测试系统,销往全国28个省市著名高校及大型研究所、大型电池生产厂商。系统的核心在软件部分,是该公司自主研发,具有知识产权。

  但上市后不久,公司销售部门发现,市面上出现大量盗版产品,用低价和正版系统竞争,客户资源因此大量流失,一个原本蒸蒸日上的公司到了举步维艰、难以继日的地步。

  3名离职员工变身3家新公司老总,销售老东家产品

  经过近一年调查,民警将嫌疑焦点锁定在2012年前后离职的吴某、胡某、陈某3名销售人员身上。这3名销售人员分别在2009年成立各自的公司,大肆仿冒公司产品非法销售。通过司法比对鉴定,警方发现,除产品外壳有些区别外,计算机软件部分几乎照抄照搬,拷贝复制,内容相似度达到99%。

  掌握大量证据后,8月19日,警方将已分别是3家公司老总的胡某、吴某、陈某传唤至刑侦大队进行调查。经审讯,3名嫌疑人对多年来的非法活动供认不讳。

  从基层做到技术骨干,不满薪酬与老总天壤之别

  据警方调查,今年36岁的吴某是湖北孝昌人,2007年应聘至该公司。与他一起先后进入公司的,还有两个武汉人:今年38岁的胡某、34岁的陈某。

  当时正值公司创业,怀着“打工皇帝”梦想的3人,从公司最基础的焊工、检测工做起,逐渐得到公司高层认可,成为技术骨干。2008年起,3人开始担任公司销售员、售后顾问。别看这个工作不起眼,但熟悉该公司运作的人都知道,这是公司的核心部门,掌握着公司软件秘密及客户资源。

  公司业务蒸蒸日上,3人的薪水也直线上升。拿着不菲的薪酬,他们并不甘心,特别是看到与公司老总的收入天壤之别,心理失去了平衡。

  一人离职成立“盗版公司”,两人“潜伏”原公司把持销售链

  警方披露,为了当上老板,吴某找来胡某和陈某,合计在外面成立一家公司,把原公司的核心资源转移到自己的公司去。3人约定,吴某离职,胡某和陈某继续在公司“卧底”,一方面望风掩护,另一方面继续攫取公司客户资源。

  2009年,吴某利用与公司会计的矛盾,主动辞职下海。在外面租用一处办公室及临时厂房,将从公司破解出来的软件源代码复制成功,大肆生产同类产品。

  为了不让公司发觉3人在外私自成立“盗版公司”,胡某与陈某表面上仍勤奋努力、兢兢业业,24小时寸步不离售后电话,实则是将客户反映出来的问题及市面上的举报私下解决,不让公司高层发觉。为了获取大量订单,胡、陈二人把公司在互联网上的招商地址进行二次链接,与偷偷在外成立的公司紧密联系,此一招“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计果然奏效,从2009年至2012年这3年间,他们在外成立的公司飞速成长,获利丰厚。

  原公司无利可图后两人同时离职,盗版公司一分为三

  2012年7月,羽翼丰满的胡某和陈某同时离开公司,与躲在幕后操作的吴某会合。2013年,由于利益分配问题,3人分道扬镳,将公司一分为三。

  直至案发之日,这3家公司已发展成为中等规模的公司,不仅出资自购厂房,而且招兵买马。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经济犯罪。

  东新警方将此案作为典型,在辖区所有企业中开展法制教育,提醒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的企业及时修补漏洞,警醒那些想牟取不法利益者不要以身试法,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见习编辑 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