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侦破1.3亿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10人被移送起诉

24.05.2016  19:33

  新华网武汉5月24日电(连迅 褚潭辉)湖北荆门市公安局日前宣布,该局历时11个月成功侦破一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高达1.3亿元,王某、戴某等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

  据悉,此案被公安部列为2016年第31号督办案件。案件侦破后,后续挖掘出3000余条犯罪线索,辐射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00余家公司,涉案总金额高达16.5亿元。

  2015年6月,荆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对公安部转发的上海“9.1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案”的协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荆门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向上海沁程工贸有限公司开具19份品名为水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一千余万元,税额150余万元。此系列发票无相应货运单据,无公对公帐户转帐付款,涉嫌无真实货物购销情形下的虚开犯罪。同年6月9日,荆门经侦决定对此立案侦查。

  之后,侦查专班民警运用多种侦查手段,锁定荆门水泥经销商郭某、雷某及江苏盐城籍男子王某为第一批犯罪嫌疑人。在上述嫌疑人相继到案后,查明江苏盐城籍王某、戴某以支付票面每吨3-5元的开票费为条件,在湖北荆门、襄阳等地水泥销售市场网罗了郭某、雷某、孙某、邓某、何某(女)等多人利用多家水泥生产企业的关系,采取弄虚作假、票货分离的手段,为江苏盐城籍朱某甲、朱某乙在上海设立的上海沁程工贸有限公司等7家空壳公司及其他江苏盐城籍犯罪嫌疑人设立的18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3亿元,数额巨大。

  为彻查此案,荆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攻坚克难、层层推进,多次派员前往上海、江苏、甘肃等地开展缉捕、取证工作,形成卷宗41册,10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案。

  经查,2011年,江苏盐城籍犯罪嫌疑人王某、戴某相互勾结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专门从事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同期,江苏盐城籍犯罪嫌疑人朱某甲、朱某乙在上海分别注册成立上海沁程工贸有限公司、上海泗昂实业有限公司等7家空壳公司,专门从事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

  2012年,王某等谈好以收取票面价税合计3%-3.3%的开票费为条件为朱某甲、朱某乙控制的上海公司提供进项抵扣发票。之后,王某伙同戴某到湖北省荆门市、襄阳市水泥销售市场,网罗了郭某、雷某等水泥经销人员,以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每吨3-5元或价税合计1.5%-2.5%的开票费用为条件,让他们为上海25家空壳公司虚开品名为水泥的增值税进项发票,价税合计1.3亿元。至此,王某、戴某居中操作,上联湖北水泥经销商郭某等人,下联上海空壳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某甲、朱某乙等人,建立起一个长期让湖北多家水泥生产企业为上海沁程工贸有限公司、上海泗昂实业有限公司等25家空壳公司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非法通道。

  2012年8月至2015年10月间,本案10名犯罪嫌疑人相互勾结分工合作,在湖北省虚开品名为水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04份,价税合计1.3亿元,税额合计2000余万元,其中125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在上海国税部门抵扣,抵扣税款1900余万元。在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10名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450余万元。

  与此同时,专案组通过大量证据,认定了该案所涉上海25家空壳公司所有开具的进项、销项发票,价税合计16.5亿元,均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2016年3月18日,公安部经侦局批准荆门市公安局请求,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2100余家涉案公司发起集群战役,以实现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全链条深度打击。

(责任编辑: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