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妇女为泄私愤邀人行凶 钟祥打掉一涉恶犯罪团伙

17.03.2016  17:44

  新华网武汉3月17日电(通讯员曾涛、刘杰)一中年女子因100元的经济纠纷,泄私愤邀约他人行凶敲诈。3月16日,湖北省钟祥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寻衅滋事案,抓获陈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打掉一涉恶犯罪团伙。

  2016年1月14日,钟祥一客运车队老板郑某向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报案称,两天前其在钟祥新车站被一帮人采取殴打恐吓等方式敲诈了2000元。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调取了案发当天车站内的视频监控。从视频监控中民警发现有四名男子围着郑某,其中一名穿红色上衣的男子手拿砖头和菜刀等对其进行威胁,并用拳头将郑某殴打致伤。

    由于此案发生在公共场所,且系团伙作案,钟祥警方将案件列为督办案件,并立即抽调局刑侦大队、郢中派出所民警组成专班开展侦查。

  民警拿着视频中的几名嫌疑男子图像走访得知,其中一名系刘某,43岁,洋梓镇人。民警于是迅速对刘某开展布控,并于3月2日将其抓获。通过对刘某的审讯,刘某供述视频中穿红色上衣殴打郑某的男子自称陈某,民警经过进一步查证发现该男子的真实姓名为聂某。

  3月4日,民警在钟祥城区一小区内将聂某抓获。聂某供述其受一中年女子陈某某邀约对郑某进行殴打,并强行向郑某索取了2000元钱款。同日,陈某某到郢中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了解,陈某某,女,现年52岁,钟祥市人。陈某某与郑某系同车队股东。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双方因100元左右的买票服务费用发生争执。后陈某某怀恨在心,一气之下便邀约聂某、刘某替他出气。

    1月12日下午5时许,陈某某与聂某等人来到钟祥新车站找到郑某,找到郑某后他们便对郑某进行殴打,并持砖头、菜刀等威胁郑某。后又将郑某带至钟祥汉江大桥附近的汉江大堤上向其索要5000元现金,并声称要将他扔到汉江中。郑某称他没有这以多现金,后双方约定郑某向聂某等人给付2000元,聂某等人敲诈到2000元后迅速逃离直至案发。

  据悉,陈某某家庭条件十分优越,子女都有十分稳定的工作,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走上了犯罪道路。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刘某、聂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追捕中。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