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玉石巧色雕刻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04.04.2019  02:21

一、项目介绍

玉石巧色雕刻,又称作玉石俏色雕刻,是利用每块玉石独有的颜色或花纹来创作的一种手法,其作品具有独特性和不可复制的特点,同时这也是高端玉石雕刻常用的技法,有着无穷的趣味性及艺术感染力,是衡量玉工巧拙的重要标尺。本项目汇聚了一批玉石雕刻专业人员、美术创作及研究人员等人才,通过长期在创作一线的多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玉雕工艺大师等名家的言传身教,利用巧色雕刻来提高玉石雕刻的审美情趣,弘扬大国工匠精神,培养一批能熟练掌握玉石巧色雕刻创作,具有良好造型能力与较高雕刻技能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在提升青年艺术人才对玉石巧色雕刻的创作能力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国玉石巧色雕刻的新发展。

二、培训概况

(一)培训单位:湖北工业大学

(二)协助单位:鄂豫皖革命纪念馆

(三)培养方式:本次培训包含“现场教学”、“专题讲座”、“大师传艺”、“座谈讨论”、“考察采风”、“作品展览”等环节。

(四)培训时间

2019年6月14日—10月20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集中培训学习

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3日

第二阶段考察采风、学习

2019年7月14日—2019年7月29日

第三阶段教师指导学员创作

2019年8月1日—2019年10月

(五)结业考核

本次项目以学员作品集和由学员提供的高规格参展作品进行展览展示作为结业依据。培训期满,学员所提交作品经专家老师评议打分,成绩合格的学员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三、招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本项目计划面向全国各大院校相关专业的中青年教师、各级工艺美术研究院(所)人员、有一定玉石雕刻基础的从业者或研究人员等人才招收30人。录选学员原则上为年龄45岁以下,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单位和自身能够解决好工学矛盾,需保证培训期间脱产30天学习,严格保证出勤时间。

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

2.取得美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3.取得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

4.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研究成果,并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研究课题的;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过时不受理。

(三)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将在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在官网页面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将如下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1、报名表:国家艺术基金《玉石巧色雕刻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

2、简历表:国家艺术基金《玉石巧色雕刻人才培养》学员简历表。

3、相关证明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正背面)、曾获奖励证书。

4、代表作品:本人近年创作的艺术作品集或本人独立完成的5件玉石雕刻作品照片。

5、以上资料请报名者以电子版的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省×市×单位×玉石巧色雕刻人才培养项目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录选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30人,并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对被录选学员将以电话和邮件两种方式进行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报到。收到录取通知3个工作日内未准确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人员将依次递补。

(五)报到及复审材料

报到时间:2019年6月13日(早09:00-晚17:00)

报到地点: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报到材料:请携带报名表原件(单位准予脱产学习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最后学历证明、曾获奖励证书)。

四、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条例执行。参加培训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往返交通费报销方式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五、教学管理

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制定的学员管理制度执行。同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电话:黄老师13908623711

周老师13349949889

传真: 027-5975052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邮编:430068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补充说明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学员,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及湖北工业大学的各项规定;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工业大学所有。

附件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aizsRjGEwaigDBREj7H_Q

提取码:y44n

附件【 附件1:《玉石巧色雕刻人才培养》报名表.doc】已下载3次

附件【 附件2: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学员简历表.doc】已下载3次

附件【 附件3: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docx】已下载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