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习贵参加湖北人大环保世纪行“汽车尾气治理”记者会并答记者问

09.09.2015  18:39

  汽车作为提高生活质量、加快生活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的载体。它在给社会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对城市空气质量产生了影响。汽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如何解决好汽车尾气问题?9月9日,湖北人大环保世纪行“汽车尾气治理”记者会举行。作为受邀嘉宾,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尤习贵出席记者会并答记者问。

  尤习贵介绍,近年来,湖北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2015年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等要求,立足行业职责认真履责,配合环保和公安部门开展了营运车辆尾气治理工作。

  我省交通运管部门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按照交通运输部规章《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办理《道路运输证》时,对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新增客货运输车辆开展燃油消耗量核查工作,从控制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入手,从源头上限制高耗能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2014年全省共核查入籍、非营运转营运及转籍过户车辆62338台。

  运管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有关要求,提高黄标车综合性能检测频度。督促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严格检测标准,结合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和等级评定检测工作,落实尾气排放定期检测制度,严禁尾气检测不达标车辆开展道路运输经营;督促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列入公安交警部门所提供的黄标车、老旧车辆信息的营运车辆,不予出具检测报告单;督促在营运车辆年度审验中,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同时,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所提供的黄标车、老旧车辆信息,督促车主尽快办理淘汰手续。

  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黄标车淘汰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我厅主动加强和环保、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核查更新运政系统中营运车辆信息,责成各地交通运管部门摸清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数量,明确2015年底淘汰运营黄标车目标,协同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

  尤习贵介绍,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多措并举,实现营运车辆尾气排放减少,加快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全面推进武汉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扎实开展武汉、十堰、荆门低碳城市示范工程试点建设,启动全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督促各地发展大容量公交,开展BRT试点,武汉市动雄楚大街BRT建设,宜昌东山大道BRT已试运行。

  省厅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提升新能源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的车辆比例。2013年,我省武汉、襄阳两市成功入围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各地加快推动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步伐。加快天然气营运车辆推广应用。

  另外,按照“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的原则,结合各高速公路新能源汽车的通行情况,我厅合理规划充电、加气站点布局。目前,湖北省高速公路在经济大动脉京珠、随岳高速已建成充电站5对,加气站2对,2015年计划新建充电站2对,加气站8对,以满足新能源汽车通行高速公路充电、加气的需求。

  大力推广“王静节能工作法”。从节能技术入手,总结提炼了“王静节能工作法”,提出了“十九字”节油操作法,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全面推广,引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驾驶员都以王静为榜样,增强节能意识,做一名节能减排的先行者,掀起了学习“王静节能工作法”、争做“王静式”标兵的热潮。按照我省现有营运车辆55万辆,如果每车每天节油一升,一年可直接节油近2亿升。

  下一步,省厅将加快实施2015年度湖北省道路运输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黄标车界定标准;督促各级交通运管部门抓好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文件要求,配合做好营运黄标车、老旧车的淘汰工作。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人员有:省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杨三爽,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张达华,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余景然,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郭玉军,省人大城环委秘书长陈晓阳。应邀出席记者会的还有省商务厅厅长卢焱群、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国斌、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政委姚俊等。与会领导介绍了各自单位汽车尾气治理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