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物业管理立法工作

15.08.2015  11:46

长江日报讯(记者王兴华实习生汪昊刘泓甫)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来汉调研物业管理立法和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工作。

省领导先后在武昌区南湖中央花园小区、青山区临江港湾小区和江岸区同安花园小区进行调研,并与市房管、发改、公安、民政、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座谈。

我市2011年颁布实施《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是全国最早开展物业管理立法的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和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促进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今年,为全面检查《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据悉,今年我市拟制定相关指导意见,明确街道对小区综合管理负总责,并将业委会建设纳入基层民主建设范畴,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职责要进小区。我市已组建“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指导全市物业管理业务和进行执法监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洪春、副市长张光清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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