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04.07.2014  17:46
      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人大代表是连接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桥梁,是国家政策法规的传达者,更是群众利益的代言人。近年来,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知情渠道、参政途径、履职方式、监督方式采取多项举措加以改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地推进了本区民主建设进程。

拓宽代表知情渠道,实现群众的知情权

知情权既是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履行代表职责的基本需要,也是人大代表密切国家机构与人民联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和指导各镇(街)、区直各代表组人大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十八大关于“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要求,创新联系方式,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制度,具体来说,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3—5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委室主任、各镇(街)人大主席、副主席联系2—3名代表,每位代表联系3—5名选民。人大代表经常了解选民的生产、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关心其疾苦,尽其所能地做好选民的矛盾疏导、化解工作。双联制度加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选民的联系,提高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增强了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夯实了人大工作的基础。

扩大代表参政途径,实现群众的参与权

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顺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需要。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襄州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代表参政途径,坚持请上来、走出去的工作思路,邀请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街道人大主任、副主任、区直代表组长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让他们及时了解全区人大工作动态。同时坚持把督办议案建议的办理作为尊重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作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重要举措,秉承“领导包案、开门办案、现场办理、当面答复”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办理效率。

创新代表履职方式,实现群众的表达权

表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以各种形式发表、传递自己的意见、主张、观点,参政议政,而不受他人或组织的非法干涉、限制以及侵犯的基本权利。表达权是民主制度的根本标志,也是和谐社会公民的重要权利,更是构建公民社会的基石。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推进和规范“代表之家”建设,促进代表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保障代表履职到位,逐步推广“十星级”代表创建和人大代表信访代理工作,提高了人大代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了人大工作的活力。同时深入开展代表议事活动,通过建立人大代表议事小组,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推广代表约见、持证视察等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民生问题。

完善监督方式,实现群众的监督权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的工作和宪法、法律的实施,进行检查、调查、督促、纠正、处理的强制性权力。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权利的表现。为了强化人大监督,促进法院审判公开,区人大常委会实施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定期组织代表旁听庭审活动;为维护法律尊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开展了《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为回应社会对拆迁还建工作的高度关注,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人大代表以及村民代表,对桥南四村一组拆迁学校还建情况进行了调研,使代表们进一步了解新校舍还建情况。在运用这些常规的监督方式之外,为回应社会关切,襄州区人大常委会还首次启动了对区政府关于《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题询问,并做到了“四注重”,在资料收集上注重全面性、在会务安排上注重广泛性、在询问问题上注重教育性、在推进工作上注重实效性。此次专题询问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和配套措施的出台,同时也提升了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一府两院”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监督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别江侠)

责任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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