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司法局“四个在前”彰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质效

11.08.2015  18:12
  猇亭区司法局在全面提升基层基础硬件设施设备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业务管理,突出工作重点,实现基础建设、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的良好成效。

  一是化解纠纷排在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街办,矛盾纠纷不上交”原则,健全完善调解组织机构,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指导推进调委会组织、制度、场所、经费、工作“五落实”,全区已建立区级、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第三方综合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等共59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人民调解网络全覆盖。建立人民调解服务综治维稳工作机制,通过实施调解站点进驻拆迁现场、调解专员常驻拆迁专班、律师派驻信访部门等多项举措,引导被征地拆迁群众及矛盾纠纷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显著提高,3个司法所年均调解案件9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是法律服务想在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实施“法务网格工程”,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社、街办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三级公共服务网络,聘请24名律师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目标,延伸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触角,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全面加强街道、村(社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实现了办案数量、服务质量、社会影响力“三个明显提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其中《外出打工遭遇不测法律援助异地维权》、《不孝儿贪财弃母法援助母终讨公道》法律援助案件分别荣获2012、2013年度全市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2014年办理的鸡山林果场外迁户65户176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历时两年之久的上访积案,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被评为2014年度宜昌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

  三是法治文化建在前,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加强街道和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了七里新村、桐岭新村、红港新村等3个法治文化示范社区,建成了鸡山新村、红港新村2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新建了高家村法治文化小院和20余处法治文化长廊,让人民群众茶余饭后有法律知识可学,休闲散步有法律规定可看,营造“出门有法、抬头见法、知法守法、办事循法”的法治氛围。

  四是社区矫正管在前,增强非监禁刑罚执行实效。以“做好无缝对接、落实管理制度、体现人文关怀”为抓手,采取“听、看、访、评”等措施,加强矫正人员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公德教育、心理矫治、警示教育等,强化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实现社区矫正人员一人一档、一人一矫治方案、一人一帮教小组,利用“司法E通”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24小时监控管理,严格落实奖惩制度,促进服刑人员提高改造积极性。坚持以帮教为手段,以安置为重点,以稳定为目标,健全工作制度,做到“五清”(基本情况清,家庭状况清,思想情况清,与他人交往清,去向清)、“四到位”(安置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邓   亚)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