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珠】台账式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19.06.2014  19:59
 

  在开展以“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京珠管理处坚持安全工作台账式管理,按照“建立台账—即时入账—及时销帐—严防挂账”流程,做到帐帐相符,避免安全生产月活动走过场,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实打实、控制问题空对空,扎扎实实将“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建立台账,列为工作目标。管理处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工作计划,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会,利用电子显示屏发布安全主题标语和向过往司乘宣传安全知识等措施对“安全生产月”具体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的讲话》和《关于青岛“11•22”爆燃特别重大事故讲话》精神,观看视频《生命的红线》、《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月”具体工作。

  随时入账,纳入管理数据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京珠管理处养护、路政、收费所、服务区等各基层单位迅速开展拉网式检查,对京珠全线桥梁、匝道、安全(监控、通讯)设施、标志标线及配电房、监控室、票库、收费现场、食品卫生等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器材配备、公务车辆车况、安全应急预案等安全重要环节进行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逐一详细登记,随时入帐。

  及时销帐,作入整改范畴。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对日常工作中的如灯泡烧蚀、水管渗水、标志颜色暗淡、标志桶摆放不规范等一般性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解决,坚持小问题“不过夜”、大问题“不过天”原则,及时整改及时落实,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同时,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等形式的基础上,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此新问题,或已整改的问题重新反复出现的及时再“进帐”,实行动态跟踪、流动管理,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期整改并及时“销账”。

  严防挂账,计入考核指标。管理处安委会根据各责任单位办结后反馈的情况随机明察暗访,采用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对经核实已按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公示,确保安全问题整改“四不放过”,切实用实际行动把安全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同时深度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从源头上推动问题顺利解决,杜绝挂帐,并将安全问题列入绩效考核范畴。